按照河南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市级应对各级帮扶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开,现对已下达中央、省、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开发式帮扶资金11809万元(豫财农综〔2026〕3号),其中中央资金9190万元,省级资金2619万元;
2.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豫财农综〔2026〕4号);
3.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6万元(豫财农综〔2026〕5号);
4.中央财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资金72万元(豫财农综〔2026〕6号);
5.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51万元(豫财农综〔2026〕7号);
6.市级财政开发式帮扶资金8500万元(开财预指〔2026〕41号)。
二、分配原则
一是由省级测算直接戴帽下达相关县区,二是市级根据常态化帮扶工作任务,按因素法分配下达。
三、资金分配情况
1.中央财政开发式帮扶资金9190万元,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兰考县2026万元、杞县2492万元、通许县1375万元、尉氏县1304万元(豫财农综〔2026〕3号),市财政分配下达祥符区1993万元(开财预〔2026〕33号);省级财政开发式帮扶资金2619万元,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兰考县708万元、杞县737万元、通许县389万元、尉氏县312万元(豫财农综〔2026〕3号),市财政分配下达祥符区123万元、龙亭区150万元、产城融合示范区200万元(开财预〔2026〕33号)。
2.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尉氏县(豫财农综〔2026〕4号)。
3.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7万元,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兰考县23万元、杞县24万元、通许县16万元、尉氏县17万元(豫财农综〔2026〕5号),市财政分配下达祥符区67万元(开财预〔2026〕34号)。
4.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资金72万元,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兰考县(豫财农综〔2026〕6号)。
5.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51万元,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兰考县75万元、通许县76万元(豫财农综〔2026〕7号)。
6.市级财政开发式帮扶资金8500万元,由市财政分配下达兰考县2366万元、杞县1665万元、通许县1225万元、尉氏县1328万元、祥符区1586万元、龙亭区100万元、产城融合示范区230万元(开财预指〔2026〕41号)。
四、监督电话:23876028;12317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