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封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开封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
四、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级政府、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在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附件:开封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5月24日
附 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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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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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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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开封段) 建设保护规划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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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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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封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
市城管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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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
市资源规划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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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成果公布 |
市资源规划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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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资源保护利用 推进现代化开封建设的意见 |
市资源规划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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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
市资源规划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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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封市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第四季度 |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