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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开封大学“双高计划”建设工作的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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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开封大学“双高计划”建设工作,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具体举措

(一)强化统筹规划。将申建开封大学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项目纳入未来五年工作要点、开封市“十五五”规划和开封市“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形成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开封大学“双高计划”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将“双高计划”建设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为“双高计划”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三)深化政策支持。出台一系列针对开封大学第二期“双高计划”建设的支持政策。支持学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依法落实税收优惠、项目优先申报等政策激励。

(四)完善人才支撑。按照开封市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规定引进人才,为引进人才解决住房、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问题。

(五)财政专项拨款。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提供奖补政策等形式,每年为申建国家“双高计划”的两个专业群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开封市推进开封大学“双高计划”建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双高计划”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在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开封大学“双高计划”建设大力支持保障。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加大对“双高计划”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实施。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双高计划”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制定专项工作台帐,明确建设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定期对开封大学“双高计划”建设工作进行评估督导,任务式、台账化推进工作,确保“双高计划”建设工作按计划推进、完成。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双高计划”建设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营造有利于开封大学“双高计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202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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