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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封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六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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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开封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六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封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六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推动养老产业发展,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结合开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打造 “一个目标统揽全局、六项行动同向发力、六级服务协同提升、三级供给全面发展”的“1663”养老服务体系,即以实施 “十百千万幸福养老工程”、让全市老人“开心养”为目标,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消费“六项行动”,发展“市—县(区)—乡 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居家”六级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兜底性、普惠性、特色性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惠民生、可持续的养老服务消费体系。

2023年,城市街道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农村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全部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人员持证率、配比率实现“双达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保障基本、普惠多样的养老服务消费格局基本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十四五”期间,养老床位达到35000张,六级养老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全覆盖,养老供给结构更加合理、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消费产业更加优化,高质量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多样化供给可选择的养老服务消费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扩大有效供给。在城市,积极推进各级养老设施建设运营服务,通过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运营等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 大带小”运营模式。在农村,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全部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助推农村医养服务消费梯次升级;结合乡镇、村卫生院(室),统筹“空心院”、闲置学校等设施,采取乡镇统筹、集体组织、村民互助、公益参与等方式,实现农村幸福院全覆盖。在机构,推动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规范提升管理服务,兴办多样化特色医、养、护机构。在家庭,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机构、家政企业、物业公司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提供“六助一巡一 护”居家上门服务,拓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

(二)培育养老产业。实施“养老+”行动,推动养老与医疗、教体、文旅、金融、物业、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养老产业谋划,统筹高效利用中央、省、市养老产业项目,推动老年用品和智能养老装备研发生产,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等业态深度融合,激发“银发经济” 潜能。加强对外合作交流,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引进和培育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企业联盟,打造国家级养老康复辅具产业园。

(三)提高保障能力。加强养老兜底性保障,完善独居、 空巢、孤寡、失能、半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探索设立“孝老基金”,推动与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政策衔接。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性作用,发展适应老年人群需要的医疗和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推动医、养、护融合发展,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与卫生院、村(社区)卫生 服务有效融合,加强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相衔接的保障服务体系。

(四)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机制,依托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等在汴职业院校,打造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和引进养老服务管理、保健、护理、康复、营养等专业人才,开展养老服务技能进街道、社区、家庭行动,实现养老护理人员持证率、配比率 “双达标”,打造开封“康养照护”人力资源品牌。发展公益养老服务,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五)优化营商环境。成立市、县(区)、乡镇(街道) 三级养老服务指导机构,建立养老机构首席服务员制度,构建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打造友好型、智慧型老年社区。降低养老服务成本支出,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优化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六)提升监管效能。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构建市、县、 乡三级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建立标准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立智慧监管机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线上+线下”安全监管 体系。

三、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按照列单、交单、办单、清单的“四单制” 工作模式,压实部门和县区责任。

(二)加强考核评价。将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纳入市政府督查范围,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小结、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强化任务落实。对完成任务成效明显的县区,给予资金、项目等倾斜;对工作进展较慢的,通报约谈,督促整改。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养老服务消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和推广创新举措、成功做法、 先进典型,形成推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强大合力,营造尊老、敬老、孝老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

附件:1.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扩大有效供给行动

2.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培育发展产业行动

3.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高保障能力行动

4.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强化队伍建设行动

5.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6.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监管效能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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