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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封市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
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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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依法加强市区电(机)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开封市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
  2.关于《开封市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附件1
  
                           开封市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推进破解民生“八需八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展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理、分类施策、疏堵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区为主体”的工作机制,采取源头清理整顿、路面联合整治、社会联动治理等措施,着力解决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市区交通违法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素养明显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由市委书记侯红、市长高建军挂帅,成立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专项指挥部。
  指 挥 长:胡荣启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指挥长:马中虎  副市长
  成    员:徐国文  市政府调研员
                张  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振国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田  风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陈连富  市委网信办主任
  蒋丽芳  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薛志勇  市发改委主任
  娄和彦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文峰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苏德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星飞  市司法局局长
  孙国才  市财政局局长
  孔  羽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牛彦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培仕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姚春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荧  市信访局局长
  钟绍明  市残联理事长
  刘  磊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徐  桢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汤  超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李  军  祥符区区委书记
  耿国庆  鼓楼区区委书记
  李  丹  龙亭区区委书记
  陈广西  顺河回族区区委书记
  黄  腾  禹王台区区委书记
  肖文兴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王彦涛  祥符区区长
  戴继田  鼓楼区区长
  张正濠  龙亭区区长
  白海富  顺河回族区区长
  陶毓敏  禹王台区区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政府调研员徐国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振国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磊,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分管副局长,市委网信办分管副主任,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桢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汇报、例会、考核、通报、督办等工作,下设综合组、督导组、宣传组、情报信息组、老年人工作组等。办公室成员从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抽调,脱离本单位工作,专职参加办公室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排办公场所和会议室。
  三、工作重点
  (一)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符区、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禁止生产、销售拼装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禁止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二)以城墙为界,城墙以内区域和大梁路(大梁门至集英街)禁止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通行。
  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或内燃机装置驱动的车辆。
  从事快递、环卫等工作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残疾人助力车暂不受以上禁行区域和路段限制。
  (三)依法查处占道销售、店外经营电动车。
  (四)依法查处非法开展电动车加装改装业务(包括加装遮阳物)。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1个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我市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必要性,使禁售、禁行区域、路段以及各项配套保障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各区组织人员登门入户,对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统计,逐人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依法处置阶段(2019年8月1日至8月31日,1个月)。各区具体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落实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各项措施,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规销售、违规上路行驶的,要硬起手腕依法查处。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9月1日以后)。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各区委、区政府:各区党委、政府是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区委书记、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确保辖区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1.调查统计。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登门入户,深入宣传我市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进行详细调查摸底,逐人登记造册。
  2.宣传劝导。将辖区内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车主全部落实分包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包详细摸底、包政策宣传、包劝导劝阻、包社会稳定、包防止反弹的“五包”责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3.推动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安装工作。加强对辖区居民的宣传引导,推进个人自愿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工作。
  4.联合执法。组织辖区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全员上阵,开展网格化联合执法,确保区区有人负责、街街有人执法、段段有人管理,严查死守,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
  (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栏目,采取现场跟踪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等多种形式,集中、广泛宣传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市民文明素养。
  (三)市委文明办:把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纳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内容,与文明单位创建挂钩,加强督导、检查、通报和考评,跟踪督办问题整改。
  (四)市委政法委:
  1.加强对信访和突发事件处置的指导协调。组织指导各区和信访、公安、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制定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妥善处置信访和突发事件。
  2.组织推进电动自行车自愿安装防盗终端工作。制定推进自愿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工作方案,研究出台财政补贴等政策,组织推进自愿安装防盗终端工作。
  (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1.加强督导。根据工作方案,对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跟踪问效,推进工作落实。
  2.考核通报。依据考评细则,对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在新闻媒体上通报。
  (六)市委网信办: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强化舆情引导,及时妥善管控、处置负面舆情。
  (七)市委老干部局:教育引导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在禁行区域、路段驾驶、停放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八)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1.研究提出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政策。根据国家工信部等6部委和河南省工信厅等6厅局《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工信局牵头,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政策。
  2.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借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的名义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对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机动车生产企业,责令制定整改计划,并停止生产销售违规产品。拒不整改的,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依法建议暂停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资质,或注销、吊销其相应生产许可项目。
  (九)市教育体育局:
  1.深入调研。对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公交站点进行调研,研究提出接送学生乘坐公交的合理需求。
  2.加强教育引导。采取校内外宣传、班会讨论、制作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优选公交出行,不驾驶或乘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上下学。
  3.加强考核考评。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文明出行纳入整体工作考评,加强督导、检查和通报。
  (十)市公安局:
  1.开展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交通秩序整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驾驶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在禁行区域、路段行驶、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2.加强执法信息收集。对查处的交通违法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详细登记车主信息、所属单位和居住辖区;接送学生的,登记学生所在学校,统一汇总后,每天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推进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安装工作。配合各区推进自愿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工作。
  4.严查非法营运行为。加大对非法营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的查处力度,查获后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5.依法维护执法权威。对阻挠执法的人员,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掌握社会动态,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市司法局:加强对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各环节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收集整理,为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服务。
  (十二)市财政局:对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安排专项资金,为工作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十三)市城市管理局:
  1.整治占道经营。依法查处电动车销售企业、商户店外经营、占道销售、店外加装改装等问题。
  2.加强环卫车辆管理。制定加强环卫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和淘汰方案,落实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等管理措施,积极推进更换新能源封闭小货车工作。
  (十四)市交通运输局:
  1.优化公共交通。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增加上、下学高峰期间公交车次密度,达到10分钟一班车,同时积极推广定制公交新模式,方便学生和家长公交出行。
  2.实行小学、幼儿园学生及护送家长免费乘车制度。小学、幼儿园学生和一名护送家长免费乘车,由市财政对公交公司予以补贴。
  3.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加大打击力度,无条件对公安机关查获移交的非法营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依据《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并建立处罚工作台账。
  4.加强快递、货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制定加强快递、货运等行业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和淘汰方案,落实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等管理措施,积极推进更换新能源封闭小货车工作。
  5.加强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加强对人力客运三轮车旅游观光租赁公司的监管,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规范行车和停车秩序。
  (十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和非法开展加装改装业务行为。加强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以及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车问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平台作用的同时,设立专门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消费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消费纠纷,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依法予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六)市信访局: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性事件。
  (十七)市残联:做好残疾人助力车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残疾人群体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具体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细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严格管理,规范执法。各区、各部门既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履职,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执法管理过程中,要端正执法态度,讲究工作方法,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遇到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市委、市政府成立联合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考评和通报。制定依法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考评细则,对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排名。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下发督办通知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管理效果好的区、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四)立足长远,健全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加装改装、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交通违法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等问题,积极构建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附件2
  
                                关于《开封市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开封市依法加强市区电(机)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为推进依法加强市区电(机)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解决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加装改装、交通违法、非法营运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推进破解民生“八需八难”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了群众意见,并分别召开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了意见,2次向19个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最终形成了本《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理、分类施策、疏堵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区为主体”的工作机制,采取源头清理整顿、路面联合整治、社会联动治理等措施,着力解决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素养明显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明显提升。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
  由市委书记侯红、市长高建军挂帅,成立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专项指挥部,由市委常委、政法委胡荣启书记任指挥长,马中虎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政府调研员徐国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振国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磊,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分管副局长,市委网信办分管副主任,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桢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从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抽调,脱离本单位工作,专职参加办公室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排办公场所和会议室。
  (二)工作重点
  一是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符区、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禁止生产、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二是以城墙为界,城墙以内区域和大梁路(大梁门至集英街)全天24小时禁止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通行。
  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或内燃机装置驱动的车辆。
  从事快递、环卫等工作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残疾人助力车和经批准的人力客运三轮车暂不受以上禁行区域和路段限制。
  三是对占道销售、店外经营电动车和非法开展电动车加装改装业务(包括加装遮阳物)等问题依法进行治理。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从7月1日开始,分宣传教育、集中行动和长效管理三个阶段。宣传教育和集中行动时间分别为1个月。
  (四)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1.各区委、区政府:各区是依法加强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调查摸底、宣传劝导、推进自愿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和辖区联合执法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
  3.市文明办:把加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纳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内容,加强督导、检查、通报和考评,跟踪督办问题整改。
  4.市委政法委:加强对信访和突发事件处置的指导协调,组织推进自愿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工作。
  5.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根据工作方案,对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和通报。
  6.市委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强化舆情引导,及时妥善管控、处置负面舆情。
  7.市委老干部局:教育引导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在禁行区域、路段驾驶、停放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8.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政策,落实监管责任。
  9.市教体局:研究提出接送学生乘坐公交的合理需求,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优选公交出行,不在禁行区域、路段驾驶或乘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10.市公安局:加大执法力度,对驾驶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在禁行区域、路段行驶、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推进自愿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依法维护执法权威。
  11.市司法局:为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服务。
  12.市财政局:对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安排专项资金,为工作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13.市城市管理局:整治占道销售、店外经营等问题,加强环卫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
  14.市交通运输局:优化公共交通,方便学生和家长公交出行;实行小学生、幼儿园学生和一名护送家长凭证免费乘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加强快递、货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
  15.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区域禁售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在禁售区域内违规销售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以及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车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
  16.市信访局: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性事件。
  17.市残联:做好残疾人助力车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残疾人群体稳定。
  四、《方案》的配套措施
  (一)加强考评
  根据《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考评细则》,对市区6个区进行考评。
  (二)下发《通告》
  根据《方案》,由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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