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24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分别交给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共1528件(含分别办理件),其中建议678件,提案850件。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代表委员履行监督职能、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对于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具有促进作用。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对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积极作用。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办理建议提案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实办好。
二、严格程序,认真办理
(一)交办。承办单位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网络系统签领的建议和提案,要逐件清点、核对、登记。根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已征求各单位的意见,无充分理由,接受的建议、提案不得退回。
(二)分办。承办单位收到交办任务并清点登记后,要及时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科室。交办的建议和提案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责,根据建议、提案所提内容,分别答复代表、委员。
(三)办理期限。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迅速办理,办理工作务于7月31日前完成。
(四)办理要求
1.制定方案。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重点,加强办前综合分析,准确把握建议、提案的初衷,认真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初步答复意见。
2.加强沟通。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和多种通讯手段,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工作,见面率要达到100%。
3.注重质量。各承办单位接收建议、提案后,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建议、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规定,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受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争取他们的理解和认可。
(五)复文要求
1.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答复意见满意、基本满意或认可,并签署征询意见表后,才能印发正式答复文。
2.复文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D”标出办理结果(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3.答复文必须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成正式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议、提案的答复文应分别寄送所有代表、委员。
4.网上办理建议、提案操作指引和答复建议、提案行文格式以及征询意见表等电子文档可以在kfjytabl@126.com邮箱中下载,密码666999。
5.建议答复文和征询意见表分别寄送市人大人事工委、市政府督查局各1份;建议答复文抄送代表所在选区的县(区)人大常委会1份;提案答复文和征询意见表分别寄送市政府督查局1份、市政协提案委3份。同时,将建议、提案正式答复文和征询意见表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至市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
(六)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有关要求,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七)总结。办理建议、提案共5件以上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对办理及建议提案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工作总结务于8月底前分别报送市人大人事工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政协提案委。
(八)重复办理。代表或委员对答复情况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立即向市人大人事工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政协提案委说明情况。市人大人事工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政协提案委将及时与代表、委员联系和沟通,并协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九)全年办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要自觉开展“回头看”活动,最大限度落实好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三、强化督查,注重质量
办理建议、提案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办理。市政府督查局将联合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承办单位的领导重视情况,办理工作制度,办理进度,问题的解决程度,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问题解决率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等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成效显著的承办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无故延期、办理差、不按规定落实办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办单位和个人,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1.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政协十三届二次会
议建议与提案转办表
2.答复建议行文格式
3.答复提案行文格式
4.开封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征询意见反馈表(试行)
5.政协开封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办理
情况征询意见反馈表(试行)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
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建议与提案转办表
序号 |
承办单位 |
总件数 |
建议、提案号 |
1 |
市教体局 |
152 |
建议:7、8、22、58、63、68、77、84、85、90、103、110、117、118、123、125、134、135、137、138、140、154、155、156、159、161、162、167、171、191、200、201、203、209、210、240、260、264、278、280、283、294、302、312、315、316、329、335、337、341、359、361、364、374、386、387、388、390、391、403、405、408 提案:5、14、16、17、38、40、47、54、59、60、62、65、66、70、72、74、79、83、86、88、91、99、106、108、109、110、111、112、113、116、123、125、138、154、155、156、158、169、177、179、189、191、196、217、223、224、229、241、252、255、260、266、271、278、279、282、286、295、296、305、330、331、335、343、345、347、348、364、369、370、379、380、396、402、411、414、429、432、442、448、451、454、457、470、477、480、486、488、514、522 |
2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31 |
建议:1、16、25、40、50、55、60、78、108、110、150、157、171、176、180、184、186、187、189、193、198、209、211、215、234、237、254、255、271、280、297、308、322、336、349、352、358、366、374、381、383、397、402、414、418、419、420 提案:1、2、3、4、7、8、9、10、24、34、46、48、56、57、65、67、70、76、83、85、88、93、95、109、119、121、132、134 136、184、190、191、195、196、197、198、199、204、206、207、208、209、226、227、230、247、256、266、270、274、285、288、289、292、293、302、312、316、317、333、334、336、345、346、348、374、383、393、395、397、401、404、407、426、430、438、467、479、487、500、506、508、517、521 |
3 |
市公安局 |
98 |
建议:8、21、23、28、30、38、41、42、43、47、49、66、68、75、83、93、94、100、112、113、131、172、179、183、188、190、196、201、212、213、216、235、236、239、240、243、265、275、293、317、323、327、329、375、388 提案:15、23、71、73、81、84、85、92、101、107、109、111、122、145、169、173、192、193、203、219、220、237、250、255、264、269、308、311、325、335 、338、341、354、356、365、366、369、386、389、400、405、412、413、416、431、441、443、476、482、493、494、496、518 |
4 |
市卫生健康委 |
86 |
建议:13、44、56、62、69、70、71、73、77、91、99、123、126、128、160、163、191、201、202、203、225、228、241、264、272、299、303、333、368、369、377、404、410 提案:3、9、19、20、22、28、42、90、112、119、128、137、138、152、163、164、167、179、185、191、202、205、215、225、239、240、249、257、270、307、323、326、343、346、362、377、420、428、434、439、459、460、465、473、480、483、486、489、491、499、514、516、520 |
5 |
市商务局 |
80 |
建议:1、2、25、48、52、61、64、70、80、86、95、96、101、134、136、145、173、177、181、182、187、198、 206、207、223、224、237、252、255、286、288、300、348、351、381、386、402、414 提案:2、3、8、12、33、40、43、44、63、68、77、83、85、181、184、194、199、222、228、230、231、233、268、287、318、321、337、353、357、384、400、408、419、437、444、453、468、478、498、503、510、515 |
6 |
市农业农村局 |
67 |
建议:2、3、5、11、17、29、92、131、132、141、145、153、163、177、194、205、214、219、220、227、229、230、231、232、259、264、266、295、296、310、313、319、325、334、338、340、343、355、373、389、390、393、394、396、406、414 提案:25、44、51、77、82、87、103、135、144、210、236、244、261、340、350、381、392、394、403、454、495 |
7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
63 |
建议:4、20、34、116、195、215、244、246、287、293、375 提案:11、26、27、37、39、52、55、64、78、80、84、86、99、100、102、105、107 、117、120、140、141、171、187、203、212、221、222、275、280、281、299、309、312、315、320、339、356、359、371、375、385、386、398、413、417 、436、445、446、450、484、501、518 |
8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63 |
建议:12、15、31、32、33、36、47、51、67、79、81、88、98、109、111、114、119 、122、146、188、192、211、240、243、250、270、311、363、370、372、378、408 提案:9、11、18、41、61、105、126、133、146、165、166、168、172、175、216、218、235、265、275、294、300、351、359、360、382、392、464、466、485、501、523 |
9 |
市财政局 |
58 |
建议:2、10、14、22、27、37、67、74、82、87、105、106、107、128、164、166、180、185、197、214、219、238、250、253 、270、291、294、296、299、305、315、326、346、347、350、352、353、384、410、418、422 提案:82、152、173、188、200、234、238、253、297、358、397、437、438、457、463、491、502 |
10 |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
53 |
建议:6、72、82、130、132、134、147、148、151、155、200、206、240、245、269、302、326、339、341、374、390、405、408、421 提案:5、16、31、32、62、72、74、94、123、125、138、152、177、214、218、234、241、246、252、253、263、271、290、324、388、454、457、458、517 |
11 |
市市场监管局 |
49 |
建议:8、36、66、68、70、96、97、100、103、114、161、172、173、176、184、260、263、275、300、355、358、364、388 提案:4、12、21、53、68、85、110、114、115、130、190、215、240、245、269、298、318、321、327、332、368、379、406 、422、426、443 |
12 |
市交通运输局 |
48 |
建议:16、26、27、42、43、57、74、83、158、184、190、208、213、221、253、265、284、310、321、327、344、352、398、413、415、422 提案:81、89、107、123、193、270、284、291、313、319、341、378、386、389、415、426、433、453、455、456、461、492 |
13 |
市发展改革委 |
48 |
建议:26、33、37、64、65、101、102、135、136、145、166、169、227、247、248、290、306、307、310、324、354、372、416 提案:4、9、87、131、204、207、253、263、277、321、328、358、381、384、391、392、399、408、420、481、490、492、505、513、515 |
14 |
市城管局 |
47 |
建议:8、34、47、54、79、96、115、161、185、199、242、270、289、309、314、342 提案:7、35、36、37、39、49、52、99、100、104、122、140、180、192、193、232、243、249、250、272、306、308、320、330、356 、417、431、446、449、490、504 |
15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41 |
建议:82、285、286、306、324、354、357 提案:6、13、30、34、63、72、87、93、95、98、150、174、181、247、252、253、259、268、287、304、318、326、328、390、392、399、408、419、423、428、461、463、472、505 |
16 |
市民政局 |
41 |
建议:10、19、56、70、142、148、160、164、165、174、175、268、300、320、328、356、395 提案:1、7、32、58、81、128、138、148、149、151、170、197、202、213、251、301、323、367、416、420、458、460、465、523 |
17 |
市资源规划局 |
36 |
建议:24、64、67、92、101、102、118、120、121、211、214、219、236、243、251、293、301、310、311、318、340、343、360、372、380、395、409 提案:41、166、186、193、216、412、421、481、492 |
18 |
市医保局 |
33 |
建议:18、71、73、89、126、129、138、148、168、191、202、282、299、303、369、371、379、384、407 提案:19、118、147、159、167、185、205、273、307、460、473、483、489、491 |
19 |
市文投公司 |
29 |
建议:1、35、108、157、237、271、297、336、349、352、383、397、411、419 提案:10、15、197、198、204、208、270、274、312、316、372、383、387、462、474 |
20 |
龙亭区人民政府 |
22 |
建议:46、53、118、420 提案:26、92、95、160、182、187、275、280、286、302、315、353、355、407、418、441、475、500 |
21 |
鼓楼区人民政府 |
20 |
建议:88、251、297、336 提案:11、15、18、130、219、220、222、242、254、276、326、433、439、475、479、523 |
22 |
市科技局 |
18 |
建议:82、145、167 提案:6、13、116、117、150、174、189、290、381、402、419、442、461、468、509 |
23 |
市政务服务 大数据局 |
17 |
建议:60、187、233、250、331、362、381 提案:96、141、148、167、234、321、469、507、512、519 |
24 |
顺河回族区 人民政府 |
16 |
建议:88、248、279、283、297、412 提案:18、105、139、142、186、276、342、441、471、475 |
25 |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
15 |
建议:249、254、271、273、274、276、277、289、417 提案:208、259、272、276、433、440 |
26 |
市水利局 |
14 |
建议:45、125、222、277、287、349、380、412 提案:45、232、238、363、277、466 |
27 |
市政府办公室 |
12 |
建议:76、170、218、402 提案:23、98、248、304、314、344、427、453 |
28 |
市生态环境局 |
11 |
建议:178、307、330、389、412 提案:36、50、207、238、495、515 |
29 |
市金融局 |
11 |
建议:105、107、184、295、340、370 提案:297、399、437、472、505 |
30 |
市应急局 |
10 |
建议:101、139、178、247、285、287、387 提案:137、406、418 |
31 |
兰考县人民政府 |
10 |
建议:365、366、367、383、388、399、400、401 提案:395、424 |
32 |
市林业局 |
9 |
建议:338、395 提案:25、75、162、226、261、320、449 |
33 |
开封供电公司 |
9 |
建议:59、311、363、385、417 提案:280、342、356、391 |
34 |
市司法局 |
8 |
建议:87、122、233 提案:143、173、324、368、443 |
35 |
杞县人民政府 |
8 |
建议:85、90、133 提案:329、361、410、452、497 |
36 |
尉氏县人民政府 |
7 |
建议:144、152 |
37 |
市银监分局 |
7 |
建议:233、257、370、392 提案:201、399、472 |
38 |
市税务局 |
7 |
建议:71、256、347 提案:57、80、131、257 |
39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7 |
建议:36、188、378、387 提案:29、91、300 |
40 |
祥符区人民政府 |
6 |
建议:318、332、345、412 提案:361、374 |
41 |
市会展服务中心 |
5 |
建议:150、193 提案:8、478、521 |
42 |
人行开封中支 |
5 |
建议:143、152 提案:236、358、472 |
43 |
市广播电视台 |
5 |
建议:258、376 提案:2、266、522 |
44 |
开封发投公司 |
5 |
建议:213、226 提案:382、412、485 |
45 |
通许县人民政府 |
3 |
提案:361、437、455 |
46 |
宋都文化产业园区 |
3 |
提案:227、256、462 |
47 |
国投公司 |
3 |
建议:247、273 提案:373 |
48 |
市邮政管理局 |
3 |
建议:37、39、40 |
49 |
开封移动公司 |
2 |
建议:376 提案:322 |
50 |
开封联通公司 |
2 |
建议:376 提案:322 |
51 |
开封电信公司 |
2 |
建议:376 提案:322 |
52 |
市规范养犬办 |
2 |
建议:298 提案:97 |
53 |
市地方史志研究院 |
2 |
建议:234 提案:336 |
54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 |
建议:382 提案:267 |
55 |
市国动办 |
1 |
建议:281 |
56 |
市机关事务中心 |
1 |
提案:283 |
57 |
市供销社 |
1 |
建议:261 |
58 |
市信访局 |
1 |
提案:153 |
59 |
开封黄河河务局 |
1 |
建议:287 |
60 |
市农林科学院 |
1 |
提案:117 |
61 |
开封大学 |
1 |
建议:210 |
62 |
市红十字会 |
1 |
建议:10 |
63 |
自贸区开封片区 管委会 |
1 |
提案:357 |
64 |
市气象局 |
1 |
提案:209 |
65 |
市乡村振兴局 |
1 |
建议:204 |
66 |
市退役军人局 |
1 |
提案:246 |
67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1 |
提案:435 |
68 |
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
1 |
提案:107 |
69 |
开封市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 |
提案:376 |
70 |
市烟草局 |
1 |
建议:68 |
71 |
开封海关 |
1 |
提案:357 |
总计 |
|
1528 |
建议:678 提案:850 |
附件2
答复建议行文格式
办理结果:×
是否同意公开:××
开封市 局(委、办)文件
×××字〔2024〕××号 签发人:×××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印章)
2024年×月××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工委、市政府督查局、××县(区)人大常委会。
附件3
答复提案行文格式
办理结果:×
是否同意公开:××
开封市 局(委、办)文件
×××字〔2024〕××号 签发人:×××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单位):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印章)
2024年×月××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局、市政协提案委(3份)。
附件4
开封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反馈表(试行)
建议编号 |
|
承办单位 |
|
|
题 目 |
|
|||
答复人员 |
姓名 |
|
|
|
职务 |
|
|
|
|
答复形式 (可多选) |
现场答复 |
座谈会 |
登门走访 |
其他(请注明) |
|
|
|
|
|
沟通情况 (可多选) |
办理前沟通 |
办理中沟通 |
办理后沟通 |
未沟通 |
|
|
|
|
|
办理结果 |
全部解决 |
部分解决 |
逐步解决 |
未解决 |
|
|
|
|
|
满意度评价 |
满意 |
基本满意 |
理解 |
不满意 |
|
|
|
|
|
意见建议 |
(承办单位领导重视程度、办理态度、答复质量、承办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注意事项 |
1.承办单位面见代表时,把本表(前四项由承办单位填写、后五项由代表勾选 或填写)和答复文件一并送交代表。 2.代表本人须如实、逐项在空格内画“√”并填写意见建议,签名后交承办单位。 3.承办单位将本表和答复文件分别报送代表本人、市人大人事工委代表联络科、 市督查局提案议案科以及代表所在县区人大常委会。 |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制
附件5
政协开封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反馈表(试行)
提案编号 |
|
承办单位 |
|
||||||
题 目 |
|
||||||||
答复人员 |
姓名 |
|
|
|
|
||||
职务 |
|
|
|
|
|||||
答复形式 (可多选) |
现场答复 |
座谈会 |
登门走访 |
其他(请注明) |
|||||
|
|
|
|
||||||
办理协商情况 (可多选) |
办理前协商 |
办理中协商 |
办理后协商 |
无协商 |
|||||
|
|
|
|
||||||
提案质量评价 (满分100分) |
提案者自评 |
承办单位评分 |
|||||||
|
|
||||||||
满意度评价 |
办理态度 (20分) |
承办措施 (30分) |
落实情况 (50分) |
总分 (100分) |
|||||
|
|
|
|
||||||
说明:总分90分(含)以上为非常满意,70(含)至90分为“满意”,60(含)至70分为“理解”,60分以下为“不满意”。 |
|||||||||
意 见 建 议 |
(提案者可对承办单位整体办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提案者签名: 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 |
1.本表内容除提案质量评价中“承办单位评分”外,均由提案者本人填写,承办单位应将答复文附本表一并送交委员阅签。 2.提案者本人须如实、逐项在空格内画“√”或填写,签名后交承办单位。 3.承办单位将本表和答复文分别报送提案者(联名提案送第一提案者)、市督查局各一份及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三份。
|
政协开封市委员会办公室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