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
实施意见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汴政办2022—44号.pdf

相关解读:《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下载DOC】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