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发展战略,紧抓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郑汴同城化战略机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助推我市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到2023年,初步形成技术先进、模式创新、四网融合、支撑有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1.5G网络。提高5G网络覆盖,到2023年底,力争5G基站数量达到3000个,5G用户突破150万户。加快5G商用步伐,在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打造一批标杆应用场景,5G产业规模突破3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管办、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宽带网络。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健全数据资源、应用支撑、政策制度等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体系。实施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提升工程,加快千兆城市建设,基本实现千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完善IPv6骨干网网间互联体系,实现互联网、广电网骨干网络IPv6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管办、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文化广电旅游局)
3.物联网。加快交通、物流、市政等重点领域物联网终端和智能化传感器规模部署,相关政务数据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优化县级以上城区和农村热点区域窄带物联网覆盖。(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4.工业互联网。升级改造奇瑞汽车、中联重科、开封炭素等大型工业企业内网。围绕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家居产业等重点产业,培育1—2个细分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管办)
5.卫星系统。建设“型谱化”高分辨率对地观测数据资源体系和卫星数据资源池,提高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开封数据与应用中心保障能力。融合北斗导航系统数据资源,建设市域空间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智慧文旅等方面的深度应用。(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规划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6.数据中心。升级改造政务云平台,加快中原数据湖建设,提升大数据中心运行能力。实施我市大型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实现现有数据中心改造后电能利用率不高于1.4,新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率不高于1.3。(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提升发展融合基础设施
(一)交通物流设施智能化
1.智能轨道交通。持续拓展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网络,强化不同轨道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推动实现智能调度、票制互通、安检互信、支付兼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智能公路。推广应用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工程成果。加强普通干线公路重要路段感知网络覆盖,推进G310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鼓励在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开展高清视频监控、自适应诱导灯等信息化设备设施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
3.多式联运。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支持企业建设多式联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开封自贸区国际陆港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提升重点物流枢纽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打通多式联运全程物流信息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
(二)清洁能源设施智能化
1.充换电基础设施和加氢站。重点推进居民区个人智能充电桩和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场公共充电桩建设,新建公共充换电站100座、公共充电桩2000个。依托省智能充电服务平台和“中原智充”手机应用软件,搭建覆盖全市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开展油、气、电、氢综合供给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
2.智能电网。积极推进智能变电站、智能电表、配电网自动化等先进技术应用,加快实现电网状态全息感知、多元信息全向传递、电网业务全景协调、电网安全全域防护,推动我市电网向能源互联网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
3.智能化油气设施。依托全省智能化油气管网平台,配合采集管理管网基础信息,监控管道运行动态,提升全市油气管道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系统智能化改造,推广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安装、改造,推进天然气接收站、调压站智能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管局)
(三)生态环境设施智能化
1.智慧环保。开展智慧环保试点,采用污染源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监督手段,实现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智能化远程监管及生态环境数据实时获取、分析和研判。开展智慧环卫试点,推动生活垃圾收转运和处置全流程、全链条数字化管控。2023年底前初步建成涵盖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废弃物收运等的智慧环卫系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
2.智慧自然资源。全面建成自然资源数据资源池,升级改造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国土基础信息平台。有序推进建立以地下资源层、地表基质层、地表覆盖层和管理层为基础的立体时空模型。构建“空天地网”一体化的动态监测监管和空间数据获取体系,实现自然资源执法、开发利用保护、自然生态修复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3.智慧水利。推进覆盖全市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等领域的水利感知网络建设,开展预测预报、工程调度、行业监管、空间分析等智慧化应用。建设市级水利遥感数据接收解译中心,构建立体观测、实时感知、时空协同的“空天地”一体化信息采集汇集系统。(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
4.智慧林业。建立全市林长制综合管理系统和统一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推进林业系统生态修复、湿地保护、护林管护、灾害预防系统协调整体发展。建设重点古树名木监控系统,打造“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展改革委)
5.智慧园林。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全过程数据汇聚、信息获取、科学评价、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四)城乡基础设施智能化
1.智慧社区。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和便民终端智能化,推动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开展智慧社区试点,推进小区便民服务、智慧安防、智慧停车、快递存放等智慧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智慧健康。升级改造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应用。建设影像、病理、心电图等智能诊断中心,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示范应用,提升医疗机构智慧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
3.智慧教育。实施教育信息化示范引领工程和本科高校智慧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争创智慧校园示范校、智慧教学示范课。以“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为重点,丰富中小学数字校园等基础教育数字资源体系。加强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在线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虚拟仿真技术在实践教学中应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4.智慧人社。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智能化全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健全自助服务、移动服务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终端,拓宽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功能,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人才评价等业务在基层应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
5.智慧安防。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有效提升农村视频监控覆盖率。升级完善开封市基层社会治理“一中心四平台”。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完善全市应急管理网格化、数字化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应急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
6.智慧城管。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基本完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城市管理事项“一网通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
7.智能建造。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建造全过程加大BIM(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加快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实现设计、工艺、制造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8.智慧园区。以智能工厂为基础,加快我市产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专业园区智能化升级。依托汴西产业集聚区高标准建设智慧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9.智慧农业。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在现代农业中的应用,打造一批智慧田园、智慧果(菜)园、智慧牧场。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通管办)
四、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
(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超短超强激光平台,争取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委)
(二)高水平创新平台。围绕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和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十四五”规划和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出台政策举措,加强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建设。
(二)创新支持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在汴发起或参与设立支持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债权计划、股权计划和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扩大债券市场融资。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统筹利用各类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融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新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育,将其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局、发展改革委、人行开封中支、银保监局)
(三)强化项目支撑。建立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争取纳入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库。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开辟前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深化与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四)提升安全能力。建立适应新型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监测机制,保护网络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隐私。完善网络安全防护基础技术产品体系,提升关键设备安全水平,推进密码技术应用,加快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产品替代。(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2021年9月15日
相关图解:开封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