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9日
开封市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市区夜市监管难度大、经营管理不规范、卫生条件差、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餐饮油烟污染环境、噪音扰民、食品安全无法有效保障等问题,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开封市政府“五个重大”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汴政〔2020〕13号)有关要求,对我市建成区内11个划定夜市、1634个餐饮摊位进行综合提升改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为抓手,运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手段对夜市进行升级改造。城市建成区内除鼓楼夜市外,其余夜市全部实现“退路进场,退路进店”,引导夜市经营者由室外转入室内经营,露天夜市升级为小餐饮集聚区,达到“入店经营、规范有序、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安全保障”,充分体现民族特色、文化特色、旅游特色的总体目标。
二、领导组织
成立开封市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忠宝 副市长
副组长:李一凡 副秘书长
姚春贵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张 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诗涵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正处级督查专员
闫华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徐 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沈遂双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耀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 斌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现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泗顺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马 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自立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伟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李金国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郭振启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霍五辈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常保卫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徐 勇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 伟 龙亭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郝振宇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
韩刚岭 鼓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许艳军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姚春贵兼任办公室主任,郭振启、霍五辈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食品夜市升级改造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市场能做到的交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应该管的事。一是逐步实现夜市管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转变目前各区既负责夜市经营管理又负责监督管理的模式;二是划定夜市升级改造;三是对非划定夜市依法查处;四是帮助企业策划、规划好夜市升级改造方案。(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二)落实夜市经营户登记或备案工作,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对夜市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将夜市升级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府“三大攻坚”“五个突破”“五大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考核,给予各区政府夜市升级改造工作在资金方面的奖励或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夜市餐饮经营户油烟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五)夜市管理公司的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六)为夜市配套公共停车场。(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七)大力宣传我市夜市升级改造工作,使此项工作广为群众知晓,利用新闻媒体引导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前去消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八)引导旅游团队积极向游客推荐我市升级改造过的夜市进行饮食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九)加强夜市周边市容秩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夜市范围以外的流动商贩。(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
(十)对夜市经营场所的选址、规划、审批、建设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优化夜市周边公交路线,便于群众消费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为夜市配套公共卫生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十三)对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十四)对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消防安全指导,并做好夜市消防安全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区要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公安、商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各区辖区内的夜市进行调查摸底,针对每个夜市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升级改造方案,于7月31日前将方案及各区夜市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名单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和规范升级阶段(2020年8月1日至12月 31日)。一是做好划定夜市的升级改造工作。对设置不合理、需要重新调整布局的夜市进行调整,对需要搬迁、整合的夜市按照方案进行升级改造,使各项工作达到整治标准;二是对长期扰民、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的非划定夜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3月1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进行验收,一是非划定夜市是否依法查处;二是划定夜市是否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三是各项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夜市管理水平是否提升,卫生环境和条件是否改善,地方特色是否突出、文化氛围是否浓郁;五是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到位。
五、资金保障
(一)夜市升级改造所需资金,遵循企业出资为主,财政适当奖励的原则,从设施设备投入、改造积极性等情况出发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经费由区财政拨付。
(二)对改造过程中自愿进入美食城等小餐饮集聚区进行经营的夜市经营户,各区应做好对接工作,鼓励有关单位减免或缓收摊位押金、减少营业额提点、减免摊位管理费用等,缓解商户过渡阶段的实际困难。对承接夜市商户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小餐饮集聚区,各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夜市升级改造工作是巩固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的需要,各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专人负责,专人主抓,精心组织,各司其职,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祥符区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夜市升级改造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性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定期、不定期通报信息,相互沟通,形成上下一致、部门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此项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则,不断增强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意识,营造一个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社会支持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
附件:
1.开封市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基本标准
2.鼓楼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基本标准
3.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考核办法
4.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考核表
附件1
开封市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基本标准
一、硬件设施基本要求
1.面积:具备与供餐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功能间或场所。
2.布局和建筑材料:食品原料粗加工、热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无交叉;地面平整、不渗水,食品处理区瓷砖墙裙到顶,天花板应由防腐、防水材料制成。
3.原料清洗:根据加工需要应分别设置肉类、蔬菜类和水产品清洗固定水池或者清洗容器;提倡“净菜入场”,尽量减少交叉污染的可能性。
4.餐具洗消:夜市应统一进行餐饮具洗消。使用化学法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水池,并保证上下水通畅;配置和餐具数量相匹配的专用消毒设施,如:洗碗机、消毒柜、消毒池或热力消毒设施等。提倡使用热力消毒,鼓励采用洗碗机进行餐具洗消。
5.冷藏(冻)设施:有足够、有效冷藏(冻)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6.三防设施:所有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纱门纱窗或塑料门帘、风幕机等;各个摊位要使用透明展示柜、加盖防尘罩等方法做好“三防”;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口处设有金属防鼠隔栅。
7.废弃物处理:加工和就餐场所设有加盖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及时清运。
8.专间操作:如有凉菜、裱花蛋糕加工,必须设立专间,并符合“五专”要求(专人、专间、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
9.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
10.卫生间:应建设公共卫生间,位置设置合理,远离食品处理区。
11.停车场: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方便外地游客消费。
12.整体形象设计:夜市要依托周边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进行形象定位和商业布局,在菜品特色、装饰风格、员工形象等方面着重突出开封文化地方特色。
二、夜市管理要求
1.夜市经营要进入室内,逐步退出露天夜市。
2.进入夜市从事食品、饮食的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健康证,其他行业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在指定位置悬挂。
3.夜市由具有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4.夜市管理公司制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对经营户定期进行考评,实行准入与退出机制。
5.夜市管理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管理档案。
6.夜市管理公司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及项目,定期开展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7.夜市管理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利用豫食考核APP等方式,每月至少组织1次考试,并建立管理档案。
8.夜市管理公司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案,定期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9.食品、饮食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10.对经营户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米面油等大宗原料采购、统一餐具清洗消毒、统一管理制度要求、统一工作服装、统一铺面风格等。
三、食品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的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四、其他要求
对于未依法划定、自发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夜市,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在餐饮集聚区辐射半径2公里范围内,能就近迁入的都要迁入,不能迁入的依法查处。
附件2
鼓楼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基本标准
一、硬件设施提升标准
1.鼓楼夜市的设施设备改造要符合宋都文化要求,体现宋都文化内涵,将鼓楼夜市打造为开封宋都文化的窗口单位。
2.鼓楼夜市经营区域应配备足够的上下水、供电、公厕、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满足正常经营和消费需要。
3.夜市经营所使用的餐车必须统一设计制作,设计风格要贴近宋都文化要求,满足城市亮化需要;餐车要采用封闭式结构,配备标准化后厨、“三防”设施和油烟净化装置。
4.鼓楼夜市产生的泔水必须统一收集、专门处理,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随意向下水管网内倾倒泔水现象。
5.鼓楼夜市保洁要求做到餐桌凳无油渍、地面干净卫生,垃圾容器设置充足规范,垃圾不积存,地面油污防范处理到位;餐桌摆放文明用餐温馨提示和监督举报电话标识,实现夜市保洁如餐厅保洁的工作标准。
6.鼓楼夜市周边要开辟设置专门的停车场,经营时间为游客车辆提供停车位;非经营时间,所有餐车应在专门场所存放、维护,不得利用街道或禁停区域存放餐车。
7.鼓楼夜市要求设置流动消防站点,配备专业消防人员和消防装备,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排查和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商户消防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8.鼓楼夜市区域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安保人员,加装必要的技防设备,及时把握消费人群流量动态,尤其是节假日等人流量大的高峰期,应加强疏导,排除安全隐患。
9.鼓楼夜市管理方应设置中央厨房,所有食材必须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统一调配,实行食品追溯管理,实现食品安全零风险;夜市经营所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一次性可降解餐具或统一消毒餐具。
二、软件设施提升标准
1.鼓楼夜市管理公司应制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对经营户定期进行考评,实行准入与退出机制,经营户月营业额达到5万元的才具备进入夜市经营的基本条件。
2.鼓楼夜市管理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管理档案;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及项目,定期开展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利用豫食考核APP等方式,每月至少组织1次考试,并建立管理档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定期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3.夜市管理公司应组织经营户按时、有序上市、撤市,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夜市经营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4.夜市管理公司要加强对夜市商户的教育引导和日常监管,提升夜市经营户文明水平,开展诚信经营评比。
附件3
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量化工作、明确责任、推进落实。
二、考核对象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龙亭区政府、顺河回族区政府、鼓楼区政府、禹王台区政府。
三、时间安排
自2020年7月1日起,每2个月组织一次考核。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牵头,夜市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考核组,对各夜市升级改造进度进行实地查看,对各区任务进展情况从时间节点、标准质量、行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每次考核完成后,对各区考核排名情况进行通报。
五、考核奖惩
夜市升级改造工作纳入《开封市“三大攻坚”“五个突破”“五大改革”等重点工作点评奖惩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奖惩。
附件4
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考评表
考评要点(分值) |
评分细则 |
材料 |
得分 |
明确 |
1.区政府成立夜市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得2分。 4.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度,得2分。 |
1.区政府成立夜市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4.夜市升级改造相关工作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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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1.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工作,得5分。 2.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工作专题调研,得5分。 |
1.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纪要。 2.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调研的方案或相关新闻报道的网址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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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1.区政府落实升级改造资金投入保障责任,将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得5分。 2.区政府对夜市升级改造工作给予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得5分。 |
1.2020年本级预算安排及财政经费下达情况,部门预算批复以及追加预算等有关文件、财政入账通知单;相关文件、图片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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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规划 (10分) |
1.各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改造、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升级改造夜市规划布局,得5分。 2.突出餐饮与旅游、休闲、文化的紧密结合,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管理企业参与夜市管理工作,得5分。 |
1.夜市升级改造规划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媒体资料等。 2.夜市管理公司引进工作相关材料、新闻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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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 建设 (20分) |
加强夜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餐饮经营环境,得20分。 |
1.公共停车场、公共卫生间规划建设资料。 2.夜市周边绿化、美化、亮化等基础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资料。 3.水、电、气、网络等基本生产必须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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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进度 (20分) |
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现场检查),得20分 |
通过实地检查,对照查看各区工作任务是否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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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氛围 (10分) |
充分发挥各区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夜市升级改造新闻宣传工作,得10分。 |
宣传夜市升级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夜市升级改造的思路、举措和优惠政策等新闻图片、链接、视频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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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反响 (10分) |
1.搬迁夜市经营户配合度高、积极性高,未出现越级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得5分。 2.群众对夜市升级改造工作认知度高、认可度高,得5分。 |
1.媒体未出现有关夜市升级改造工作的负面报道。 2.夜市升级改造工作得到群众拥护和赞扬的新闻链接、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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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实施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便利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依据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网点、减环节、降成本、保安全、稳供应”的要求,公开招标选定1—3家具有一定规模,从事蔬菜经营并且信誉度好的企业,在全市范围居民社区初步开设50家(个)左右的蔬菜直营网点(前期每个建成区至少要建成两家(个)直营网点),逐步提高蔬菜产销直供比例,提升蔬菜零售网络“便利化、规范化、组织化”水平,切实解决我市菜农“卖菜难”居民“买菜贵”的难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 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钱忠宝 副市长
副 组 长:李一凡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春贵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刘诗涵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正处级督查专员
徐 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沈遂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海彬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路子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曙光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玉虎 市商务局副局长
霍五辈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徐 勇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唐惠敏 龙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郝振宇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
古国彬 鼓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锦诚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姚春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霍五辈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放心蔬菜进社区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推动落实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区政府要对应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负责做好放心蔬菜进社区的宣传工作,辖区内直营网点布局的调查、确定、备案,明确蔬菜进社区和在社区内固定销售网点的设置;负责协调相关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为放心蔬菜进社区提供便利,同时负责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放心蔬菜进社区的公开招投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负责指导承接放心蔬菜进社区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三)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市市场监管局汇总符合要求的放心蔬菜进社区的运营车辆依法发放通行证,保障便利通行。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承接政府放心蔬菜进社区项目的企业进驻小区和在特定区域设立固定建筑物相关事宜。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在充分征求居民、社区同意的基础上,采取企业自筹资金、依法减免相关费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在小区内通过租赁小区配套用房或自建等方式,建立实体店,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五)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各区对认定企业的放心蔬菜进社区的正常经营给予支持和维护,并对各区街道上的游商、占道经营情况列入开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考核。
(六)市商务局负责指导放心蔬菜进社区直营网点的管理规范落实。监测分析市场运行,进行预测预警。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公共用房保障工作。
(八)市财政局负责相关优惠政策工作经费的保障。
(九)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对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十)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各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辖区内的建成住宅小区进行调查摸底,并于7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各区管辖区域内至少要建成两家(个)直营网点开展营业。社区直营网点要求符合本项目实施的所有要求,前期着重审查其营业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供给、产品溯源及平价销售的具体保证措施实施情况,并进行一定的政策指导。
(三)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区此项工作进行验收,并将考核成绩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工作进展快的区政府进行表杨,对工作开展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推广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验收工作完成后,对于各区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全市范围年底应完成每区不低于10个、全市不低于50个社区直营网点的布局,从而提高蔬菜产销直供比例,提升蔬菜零售网络“便利化、规范化、组织化”水平,初步解决我市菜农“卖菜难”、居民“买菜贵”问题。
(五)提升阶段(2021年—2022年)
力争在2022年年底,放心蔬菜进社区项目能够完成以每年每区10个以上社区直营网点建设,并将其辐射到各县,进一步提高蔬菜产销直供比例,满足老百姓便利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放心蔬菜进社区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解决蔬菜卖难买贵,放心消费为目标,从整合农业生产、流通和市场资源着手,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产销对接、平价销售的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一项惠民实事。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放心蔬菜进社区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综合性工作,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此项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健康消费。
附件:
1.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企业基本要求
2.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直营网点标准
3.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
附件1
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企业基本要求
(一)在国家或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农产品经营经验,采取产销对接方式,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并且对食品安全溯源问题有正规化管控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企业拥有自营无公害标准化蔬菜基地200亩以上或联营标准化蔬菜基地500亩以上,其中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并与本市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长期蔬菜供应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基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三)企业拥有蔬菜分拣、加工车间1000平方米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蔬菜分拣、加工车间300平方米以上。
(四)拥有一定的蔬菜配送经验和统一车型的蔬菜配送车辆(核载量在1吨左右厢式货车10台以上)。
(五)企业或合作社具备标准检测实验室、农药残留检测设备、1—2名检测人员,并具备每天开展批批检测能力。
(六)企业或合作社承办前,递交放心蔬菜进社区经营诚信承诺书。
附件2
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直营网点标准
一、运营要求
1.各区所选择的销售点原则上应距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农产品零售网点1000米以上,尽量不影响其正常经营;不妨碍交通、不扰民、不留垃圾。
2.经营的蔬菜品种每日不少于10个,可兼营部分水果、蛋、豆制品、五谷杂粮等农副产品,不得销售海鲜、活禽、熟食及容易诱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不包括冷鲜肉类及冻品)。青菜、大葱等常用菜价格要比超市便宜10%以上。
3.所经营的农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农产品质量标准,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
4.销售点设置价格公示,每日公布每种蔬菜的市场均价及现场售价,销售蔬菜应注名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内容;配置监测智能秤,支持菜品明细上传、产品溯源。同时,企业开放门店销售ERP系统以及线上配送系统便于政府监管售价,切实履行惠民政策。
5.配送企业要坚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
二、监管及考核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监管,对放心蔬菜进社区运营情况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展社会监督,并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部门对放心蔬菜进社区运营企业的网点经营、价格执行、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及市民反映等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3
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区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量化工作,明确责任,推进落实。
二、考核对象
各区人民政府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日起,每年组织考核1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由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组成考核组,对各区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进行实地查看,对各区此项工作进展情况从时间节点、标准质量、行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通报。
五、考核奖惩
(一)对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中积极推进任务落实、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杨和奖励。
(二)对如期完成、验收合格的直营网点所属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杨,对未按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所属区政府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020年全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所属行政区: 社区网点名称: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社区直营点建设标准落实情况 |
20 |
1.单店营业面积在100㎡以内(不得低于70㎡),得8分。 2.单店营业面积在100㎡—200㎡(含100㎡),得10分。 3.直营店外观设计统一、美观的,得10分。 |
|
|
2 |
社区直营店制度公示情况 |
30 |
1.证照手续齐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10分。 2.各项制度上墙得3分,完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得2分。 3.直营店要做出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承诺,按照承诺标准对相关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得5分。 4.认真受理和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分析消费者反映的质量问题,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得5分。 5.设置意见箱和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安全管理记录等方面信息,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得5分。 |
|
|
3 |
社区直营店蔬菜经营配送情况 |
50 |
1.直营店内环境卫生整洁,营业员服装统一,符合食品安全经营环境要求,得10分。 2.蔬菜品种每日不少于10个,可兼营部分水果、蛋、豆制品、五谷杂粮等农副产品,不得销售海鲜、活禽、熟食以及容易诱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不包括冷鲜肉类及冻品)得5分;青菜、大葱等常用菜价格要比超市便宜10%以上,得10分。 3.销售点设置价格公示,每日公布每种蔬菜的市场均价以及现场售价,得3分;销售蔬菜应注名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得3分;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内容,得3分;配置监测智能秤,支持菜品明细上传、产品溯源。同时,企业开放门店销售ERP系统以及线上配送系统便于政府监管售价,切实履行惠民政策,得6分。 4.要坚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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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食品夜市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开封市放心蔬菜进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