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及《开封市基层治理体系“一中心四平台”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自2018年10月启动开封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事项管理清单规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
各县(区)是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平台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开封市“一门集中、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窗发证、一链监管、最多跑一次”、“六个一”政务服务地方标准,高度重视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事项规范办理。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业务培训、指导考核等工作。
二、统一平台建设
各县(区)要本着“便民、利民、高效、实用”的原则,按照全市政务服务标准高起点、高标准整合乡镇行政事业站(所)业务服务大厅,建立综合基层便民服务平台,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乡镇便民服务平台“一站式”集中服务模式,集中办理工商、税务、人口计生、民政、财政、城镇规划建设、户籍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国土管理等审批服务。各级便民服务平台安装完备的电子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平台),并接入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分设服务大厅,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在各部门各服务大厅来回跑问题。
三、规范事项管理
各县(区)及所属相关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六个一”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及时抓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乡镇便民服务平台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提升办事窗口服务能力。完善事项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和工作流程,做好涉及服务事项下放办理时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集成服务”工作模式。各级政府、乡镇(街道)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延伸服务网络
各县(区)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政务服务系统向基层延伸工作,依托政务服务外网及“互联网+”移动端、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端,实现线上线下、实体与网上服务事项“办理标准一致、信息实时同步、全程在线监察”。2018年底前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一网通办”。
五、落实工作保障
各县(区)要统筹协调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在人员、经费、场所、设备实施、工资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并安排专人、专项资金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事项规范办理。
六、加强监督考核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及市“放管服”改革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完善政务服务考核评价、通报机制,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一经核实,将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附件:开封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附 件
开封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事 项 名 称 | 事项类型 |
1 |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 工商服务类 |
2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 |
3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 |
4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
5 |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 | |
6 | 三孩生育证审核 |
卫生、计生服务类
卫生、计生服务类 |
7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 |
8 | 病残儿医学鉴定 | |
9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6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 | |
10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
11 | 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 | |
12 | 办理、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
13 |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
14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咨询 | |
15 | 城乡居民免费婚检咨询 | |
16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救助 | |
17 | 生育关怀抚慰金对象申报受理 | |
18 | 独生子女伤残救助对象申报受理 | |
19 | 个人和单位计划生育情况初审 | |
20 |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 |
21 | 年满六十周岁独生子女双女户父母奖励 | |
22 | 65岁以上乡医退出执业享受生活补贴申请 | |
23 | 受委托社会抚养费征收 | |
2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民政服务类
民政服务类 |
25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26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定 | |
27 | 特困人员供养 | |
28 | 社会救助(临时救助) | |
29 | 社会救助(医疗救助) | |
30 | 9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申报 | |
31 |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新办和遗失补办) | |
32 | 农村五保申请、低保申请 | |
33 | 农村籍60岁老兵补贴 | |
34 | 百岁老人生活补助办理 | |
35 | 参战人员认定 | |
36 | 参加核试验人员认定 | |
37 | 社会散居孤儿认定 | |
38 | 残疾人证的核发转报 | |
39 | 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 | |
40 | 人力资源市场求职信息登记和查询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类 |
41 | 就业、失业登记(变更登记)和信息查询 | |
42 | 就业、创业培训报名登记和信息查询 | |
43 | 社保参保信息查询(包括城镇职工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和医保) | |
44 | 社保待遇领取信息(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信息(包括职工医疗、工伤、生育)查询 | |
45 |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包括供养遗嘱)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认证 | |
46 | 企业失业保险待遇认证 | |
47 | 社会保障卡领取、解封存、修改密码 | |
48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及账户查询 | |
49 |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申请、领取资格认证 | |
50 | 城乡居民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和注销登记 | |
51 | 城乡居民死亡待遇结算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