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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及事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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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及《开封市基层治理体系“一中心四平台”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自2018年10月启动开封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事项管理清单规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
  各县(区)是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平台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开封市“一门集中、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窗发证、一链监管、最多跑一次”、“六个一”政务服务地方标准,高度重视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事项规范办理。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业务培训、指导考核等工作。
  二、统一平台建设
  各县(区)要本着“便民、利民、高效、实用”的原则,按照全市政务服务标准高起点、高标准整合乡镇行政事业站(所)业务服务大厅,建立综合基层便民服务平台,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乡镇便民服务平台“一站式”集中服务模式,集中办理工商、税务、人口计生、民政、财政、城镇规划建设、户籍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国土管理等审批服务。各级便民服务平台安装完备的电子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平台),并接入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分设服务大厅,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在各部门各服务大厅来回跑问题。
  三、规范事项管理
  各县(区)及所属相关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六个一”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及时抓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乡镇便民服务平台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提升办事窗口服务能力。完善事项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和工作流程,做好涉及服务事项下放办理时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集成服务”工作模式。各级政府、乡镇(街道)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延伸服务网络
  各县(区)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政务服务系统向基层延伸工作,依托政务服务外网及“互联网+”移动端、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端,实现线上线下、实体与网上服务事项“办理标准一致、信息实时同步、全程在线监察”。2018年底前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一网通办”。
  五、落实工作保障
  各县(区)要统筹协调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在人员、经费、场所、设备实施、工资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并安排专人、专项资金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事项规范办理。
  六、加强监督考核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及市“放管服”改革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完善政务服务考核评价、通报机制,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一经核实,将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附件:开封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附  件
  
  开封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  项  名  称

事项类型

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工商服务类

2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5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

6

三孩生育证审核

 

 

 

 

 

 

 

 

 

卫生、计生服务类

 

 

 

 

 

 

 

 

 

 

 

 

 

 

 

 

 

 

卫生、计生服务类

7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8

病残儿医学鉴定

9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6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

10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1

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

12

办理、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3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4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咨询

15

城乡居民免费婚检咨询

16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救助

17

生育关怀抚慰金对象申报受理

18

独生子女伤残救助对象申报受理

19

个人和单位计划生育情况初审

20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21

年满六十周岁独生子女双女户父母奖励

22

65岁以上乡医退出执业享受生活补贴申请

23

受委托社会抚养费征收

2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民政服务类

 

 

 

 

 

 

 

 

 

 

 

 

 

 

 

 

民政服务类

2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6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定

27

特困人员供养

28

社会救助(临时救助)

29

社会救助(医疗救助)

30

9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申报

31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新办和遗失补办)

32

农村五保申请、低保申请

33

农村籍60岁老兵补贴

34

百岁老人生活补助办理

35

参战人员认定

36

参加核试验人员认定

37

社会散居孤儿认定

38

残疾人证的核发转报

39

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

40

人力资源市场求职信息登记和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类

41

就业、失业登记(变更登记)和信息查询

42

就业、创业培训报名登记和信息查询

43

社保参保信息查询(包括城镇职工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和医保)

44

社保待遇领取信息(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信息(包括职工医疗、工伤、生育)查询

45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包括供养遗嘱)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认证

46

企业失业保险待遇认证

47

社会保障卡领取、解封存、修改密码

4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及账户查询

49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申请、领取资格认证

50

城乡居民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和注销登记

51

城乡居民死亡待遇结算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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