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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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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常抓常议,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分解到县区或相关单位,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建立系统性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三、实行季报制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已列入市委、市政府2019年重点督查工作,并纳入全市综合责任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梳理和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6号楼A214房间)。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全市,对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完成差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联系人:王明山  杨安宝  联系电话:23853929
  邮  箱:kaifengducha@126.com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
  
  一、2019年主要目标
  1.全市生产总值增长7.2%—7.7%。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7%。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统计局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2%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7.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6.5%、4.2%,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0%,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5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7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3.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全市PM2.5平均浓度、PM10平均浓度、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环保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5.进出口总额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增长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7.44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3.3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
  18.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以内、4%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调队
  二、持续打好三大攻坚,牢牢守住高质量发展底线
  19.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防金融机构出现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
  20.防范社会风险,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一杜绝两下降”目标。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21.抓好重点群体信访维稳,推进法治信访“一中心一机制”建设,开展积案化解攻坚,妥善解决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全面完成祥符区、兰考县5812户20737名黄河滩区群众搬迁和旧村复垦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祥符区政府、兰考县政府
  23.开工建设北区污水处理厂、运粮河污水处理厂和20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完成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4.开工建设3个静脉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保持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25.重点实施“三个100”工程,确保签约落地、新开工建设、竣工建成重大项目各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区政府
  26.持续办好“一带一路”城市旅游联盟年会及菊花文化节、清明文化节等重大节会,策划包装郑开国际马拉松赛、足球联赛等赛事活动,办好开封市第十届运动会。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节会办、市教育体育局
  27.力争全市三产比重提升2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8.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统筹规划建设文化艺术品保税仓、医疗器械保税仓,建成上海均和集团国际贸易结算中心,新建均和全球供应链总部基地及跨境贸易综合体。
  责任单位: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管委会
  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做强做优
  29.支持8家企业创建绿色示范工厂;谋划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50亿元以上;加快工业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化示范生产线30条,力争省级智能工厂达到4个、智能车间达到8个。建立支持工业经济“四个50”机制,紧盯50家龙头企业、50家“双高”企业、50家困难企业和50家动态入库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0.提升精细化工产业链,做大做强杞县聚甲醛等项目,支持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争创省级高新区,引导化工产业向研发领域延伸、向精细化方向发展,创建绿色园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禹王台区政府、杞县政府
  31.提升新材料产业链,加快开封炭素二期工程建设,启动炭素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建成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和研发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顺河回族区政府
  32.做强电子商务和物流产业,探索“电商产业园+物流园”融合发展新模式,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网络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33.新建高标准粮田30万亩,持续巩固粮食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五、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充分释放发展动力活力
  34.深化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坚持“五统一”,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保障安置房建设用地,完成补充耕地1.5万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35.深化国企改革,稳妥解决市属70户“僵尸企业”处置后续问题,积极帮扶下岗困难职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6.全面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一平台四体系”,深化“普惠通”APP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中小微企业、工商个体、创客群体、贫困户、普通市民等提供更加便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开封市中心支行
  37.力争引进5亿元以上项目55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38.加快郑开双创走廊建设,支持开封市大学科技园创建省级大学科技园,全力打造全省“双创”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9.新增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家、市级重点实验室5家以上、创新创业孵化平台5家以上。力争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达到1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2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协调发展新格局
  40.科学编制全市及各县区乡村振兴五年规划,高标准推进1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和31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完成乡村振兴“1+6”示范带阶段性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4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确定100个示范村、1000个整治村,突出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42.实施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1+7+N”棚户区改造项目,实现4个棚户区改造遗留项目征收清零;高标准做好5000亩安置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区政府
  43.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30个以上。完成拆除违章建筑三年行动计划目标。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4.开工建设西湖二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5.做实中关村智酷人才与产业创新基地、绿地中部创客天地等创新载体,力争新打造税收超亿元楼宇1个、超千万楼宇6个,新入驻企业1500家以上。
  责任单位: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管委会
  46.加快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郑民高速杏花营收费站、连霍高速开柳路龙亭站出入口改扩建,开尉路北延及开尉路慢行系统等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7.完成“一渠六河”、涧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启动水系一期工程;实施惠济河流域生态治理、马家河综合治理、运粮湖引黄调蓄工程等十大重点水利工程,加快赵口灌区二期、大运河疏浚等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文投公司,相关县区政府
  48.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国土绿化十大工程,启动市区防护林建设,完成造林15.6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49.对夷山大街等8条道路和环城墙、水系进行高标准绿化改造提升,完成环市区连霍、大广、郑民、机西4条高速和开港大道两侧绿化工作,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相关县区政府
  50.新敷设供热主管线30公里,完成30座换热站升级改造,实现新增入网面积500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51.新敷设中压管网70公里,新增用气5万户,确保城区燃气气化率达到97%以上,县城燃气气化率达到75%以上。新建150立方LNG储罐2个。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52.建设35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21项,新增变电容量1023兆伏安,线路长度352.84公里。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53.继续实施“宽带开封”战略,确保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兆比特每秒以上,积极争取5G网络试点。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封移动公司、开封联通公司、开封电信公司
  54.新开工建设地下管廊3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5.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我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政策措施,对企业“六税两费”减征50%。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56.实施“引金入汴”工程,推动中原国际绿色(产品)交易中心、嘉兴南湖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入驻开封,吸引更多金融、类金融机构在开封设立分支。支持清明上河园主板上市,力争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57.新建智慧城市二期1000路视频探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4000个;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0条,新增公交专用道20公里,建成芦花岗公交场站;落实“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和“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120公里以上,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8.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含农村寄宿制学校)49所、幼儿园20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相关县区政府
  59.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成2个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市中心医院新院区等十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持续加强基层“中医馆”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县区政府
  60.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继续调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61.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高标准建成“一中心四平台”,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规范化。
  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62.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中心,完成改造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中型以上社会餐饮场所“互联网+明厨亮灶”1600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
  63.争创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基本建成公租房799套,竣工791套;全面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64.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65.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户厕改造31.2万户。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66.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一般性支出压缩5%以上。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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