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44个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303个政务新媒体。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此次对44个政府网站全部进行了检查,合格44个,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此次对303个政务新媒体全部进行了检查,合格301个,合格率为99.3%。不合格2个,抖音“开封市反诈骗中心”长期未更新,新浪微博“文明开封市祥符交通执法”改名未报备,不合格。
本季度,“开封教育体育”“开封市文广旅局”“平安开封”“开封人社”“平安兰考”“开封示范区”“绿色开封”“开封市医疗保障”“开封市场监管”“开封统计”等微信公众号更新频率高、点击率高、原创率高,予以通报表扬。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推选优秀新媒体账号,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推出反映时代特征、群众喜闻乐见、具有优秀代表性的作品内容,切实提升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互动交流情况。此次通过模拟用户咨询简单常见问题检查全市41家政府网站实时互动情况。70.7%的网站在1个工作日内对简单常见咨询作出有效答复,26.8%的网站未在5个工作日内对简单常见咨询作出答复。其中,兰考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未在5个工作日内对简单常见咨询作出答复。
(四)重要信息转载情况。本次检查以全市44家政府网站和全市277个文字信息类 (微博、微信、头条等)政务新媒体为样本,对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第二季度部署转载的29条重要信息,随机抽取3条,检查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转载及时性、规范性等情况。大部分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均在规定时间内规范转载,其中,尉氏县三次均未转载,禹王台区两次未转载。部门政府网站中,市粮食和储备局三次均未转载,市卫生健康委、市资源规划局两次未转载。政务新媒体中,兰考县下属单位政务新媒体,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乡村振兴局转载情况较好,禹王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不力,下属单位政务新媒体大部分都未转载。
(五)“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办理答复情况。2023年2月22日至5月26日,全市共收到6条留言,其中,兰考县、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教体局等单位在处理留言时,按时答复无逾期。
二、主要问题
(一)“三审三校”不严格。禹王台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单位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公开内容中出现错字、漏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网站出现错链、死链等问题。本季度,因网站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我市3家政府网站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另有4家单位被下发整改通知单。
(二)日常运维监管不到位。检查发现,信用开封网站的“联合奖惩备忘录”长期未更新,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存在空栏目、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主管主办职责履行不到位。新浪微博“文明开封市祥符交通执法”未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导致账号实际状态与备案情况不一致。全市近半政务新媒体未落实重要信息转载任务,主管单位对重要信息转载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组织,下属政务新媒体存在转载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
三、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保障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安全、平稳、有序,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83条,其中: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24份,政策解读20条,通知公告10条;政策图解12个。
第二季度,各县区、部门共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 息3274条,采用2353条,采用率为71.8%。信息报送方面,兰考县、祥符区、尉氏县、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上报信息质量较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二季度报送信息少于10条。
四、问题整改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对2023年第一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指出的问题,多数单位积极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取得良好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内容审核,做好信息转载。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要充分发挥主管主办单位职责,扎实落实上级安排的重要信息转载工作,对要求转发的信息,应做到及时规范转载发布,加强督促问责,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落实到位。
(二)注重网站更新,做好内容保障。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信息质量,确保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安全可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数据发布、解读回应、调查征集、信息检索等栏目功能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
(三)严格备案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要定期对本县区本系统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清理,确保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到位、运维到位。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按程序报备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对拟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积极与第三方平台对接,确保及时完成注销,并履行关停程序。同时,对关注度低、粉丝数量较少或者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应督促进行注销关停。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整改情况于6月12日前报送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市政府综合办公区8号楼304房间)。
附件:1.2023年第二季度存在问题的网站
2.2023年第二季度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3.2023年第二季度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4.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互动回应检查情况
5.2023年第二季度网站检查评分表
6.2023年第二季度各县区信息报送情况
7.2023年第二季度市直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