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1日
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二、考评内容
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8号)的要求,对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建设、协同发展、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引导各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一步规范建设、深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除了日常运行及管理情况外,重点突出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以及日常工作的配合积极性等方面,确保全方位反映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三、考评进度
为保证绩效考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客观,采用第三方机构评估的方式进行。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材料。每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上一年度奖惩情况书面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第三方初评。每年1月份,由第三方按照考评指标对参评单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上一年度数据进行采集、评分,并形成初评报告,下发至各单位。
(三)初评复核。对初步考评报告有异议的,参评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根据参评单位提交的反馈意见进行数据复核。
(四)最终评分。对参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核查,形成最终评分,以及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评结果通报。
(五)结果发布。发布考评结果通报,考评结果纳入全市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并对考评中涌现出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评工作,按照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认真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附件:1.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考评对象名单
2.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年度绩效考评指标
3.市直部门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考评指标
4.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考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