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的考核。医师定期考核是按照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考核的医师登录定考系统完善和确认个人信息,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提交至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上报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对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并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评;考核机构评定最终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定考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化考核结果通知书;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但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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