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是为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而开展。
我国分别在1953、1964、1982、1990、2000、2010、2020年进行了第一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自1990年起,全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份,标准时点是尾数逢“0”年份的11月1日零时,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和趋势,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进行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最近的一次人口普查,开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可在市统计局网站“数据发布-统计年鉴”栏目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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