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全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普查的标准时点是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我国已经分别在1996、2006和2016年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26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自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此次农业普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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