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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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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例如:申请的食品类别涉及产业政策的,应当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规定。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需要提交符合产业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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