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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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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0号
关于加大对社区养老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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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0号

关于加大对社区养老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

(320号  领衔代表:金成群  2024年2月)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按照“9073”养老格局(即90%左右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其中社区及居家养老达到97%,这是最主要的养老模式。目前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还存在投入力度不大、机制不够健全、基础设施不配套、养老服务不专业等问题。如何让老年人普遍知晓会用,并能够用得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当前我市在社区养老建设上聚焦的重点。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出台有关养老体系服务建设的奖补政策。由政府牵头,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一系列养老体系服务建设的奖补政策。例如:部门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各地民营养老机构以及示范养老设施奖补相关政策、个人养老的奖补政策支持等,切实为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调动社会资本、人力资源投入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城乡社区内建设运营养老服务网点,确保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由民政部门进行监督管理,配备专业化队伍,并在老年人供餐、日常照料、精神文化生活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上做文章。

三是大力助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建议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项目列入居民医保报销内容,确保老年人用得起、花得起,真正做到让上门医疗服务和上门就诊可通过医保报销。

建议各级财政、民政、社会保障部门要因地制宜细化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为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保障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投入力度,加快养老资金整合,优化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提高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的积极性。

 

开封市财政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20号建议的答复

金成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社区养老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大力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市财政做了很多努力,积极履行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引导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的职责,持续推进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工作,加强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并将养老服务经费作为重大民生支出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一、持续推进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制定了《开封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明确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服务对象和开封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33号)和《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汴办〔202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开封市财政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办法》。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落实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等四个方面制定支持政策。

持续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联合市民政局印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养老服务助餐管理暂行办法和老年人巡访关爱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将我市经济困难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优先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推进“六助一巡一护”服务开展,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六助”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一巡一护”服务,满足社会老人居家养老需求,真正把服务做到老人家门口。并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加大对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四)为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积极发展开封市“开心养”老年助餐服务,联合其他部门制定了《开封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围绕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社会化的发展目标,以老年食堂、老年餐桌和老年助餐服务点模式为主,以送餐入户、邻里互助模式为辅,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推动老年助餐机构实现可持续运营。

二、加强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一)2023年,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200万元,用于开封市街道(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二)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339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其中:街道和社区等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提升项目209万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00万元、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项目30万元。

(三)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3079万元。2023年,民政部、财政部经过专家评审和综合考评,确定50个地区获批2023年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封作为省内仅有的2个地市之一,入选全国地区名单,该项目重点支持我市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居家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改造和智能化改造;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四)下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2万元,用于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在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基础上,更好满足其集中照护服务需求,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下达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81.3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其中,对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床位在50张以上(含50张)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自建用房按照每张床位2000元、租赁用房按照每张床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对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床位在50张以上(含50张)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自建用房按照每张床位2000元、租赁用房按照每张床位 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按照养老机构入住的开封市户籍老年人数量(至少入住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

(六)2024年,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344万元用于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补助项目。

(七)2024年3月,市财政联合市卫健、民政部门针对2024年第二批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筛选申报,择优报送禹王台区和通许县共计4个项目,涉及项目资金466万元,目前资料已报送省里审核。

(八)2024年4月,下达市级留存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358.89万元,其中:下达各区助餐点位建设奖补资金288.89万元;下达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升项目资金70万元。本次下达市级留存福彩公益金中,用于支持养老服务领域资金占总分配金额的69.99%。

三、推进医养结合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卫老龄〔2021〕3号)文件精神,经过与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多方协调,开封市成功争取第一批医养结合补助资金706万元,示范项目1个,专项用于尉氏县老年养护中心的服务能力提升;下达第二批医养结合项目补助资金563万元,示范项目3个,分别用于开封市陇海医院、开封美宝空分医院、通许县和顺康医院的服务能力提升;下达第二批医养结合项目验收资金158万元,分别用于开封市陇海医院、开封美宝空分医院的医养结合项目;2022年又成功申请到2个医养结合项目,下达资金398万元,分别用于人民医院和按摩医院的医养结合项目;申请地方专项债券4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陇海医院医养结合楼建设项目。

开封市作为经济基础薄弱,财力水平偏低的城市,整体养老体系建设保障能力偏低,与经济发达的地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现有的财政保障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我市社区居家养老建设工作的需要,离您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需要逐步得以解决。

联系单位:开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3876001

 

2024年7月23日

 

开封市民政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20号建议的答复

金成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社区养老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开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新形势、新变化,实施“十百千万”幸福养老工程,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居家”六级养老服务网络,精心打造开封“开心养”养老服务品牌,塑造品牌化、产业化、专业化、连锁化、精准化、信息化“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开封模式”,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养老建设的投入力度,有效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2023年末,开封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96.8万人,占全市常住总人口的20.53%,比重高于河南省0.64百分点,老龄化形势严峻。全市建成县区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10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37个,智慧养老服务平台11个,覆盖率均达到100%,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开封市先后入选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全国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城市、全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城市、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城市,五个社区获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成功承办全省2023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会现场观摩活动,高书记在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打好政策“组合拳”。一是坚持以“一把手工程”强化提级推进。成立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养老”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深改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以及现场会等谋划推动。二是坚持以“一揽子政策”强化系统集成。构建以《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纲领、《开封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开封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六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主体、《开封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开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贴暂行办法》《开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助餐管理暂行办法》《开封市老年人巡访关爱实施方案(暂行)》等文件为支撑,涵盖设施建设、购买服务等多方面内容的养老服务支持政策体系。三是坚持以“一竿子见底”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每周一召开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周交办会、每月召开的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点评部署,做到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

(二)强化资本作用,激活市场“强引擎”。一是积极对上申请养老服务领域专项资金。在政府主导下,2018年以来,开封市养老服务领域共投入资金4.3亿元,全力支持养老服务发展。2022年,全市实现了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2023年,我市成功申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城市,中央下达资金3079万元,对全市2800户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5600户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有效满足了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进一步提高了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2024年,我市借助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契机,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打造各类养老服务助餐点355个。2024年7月,河南省民政厅下达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奖励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谋划“多元化项目”。新组建“开封民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挥1个市级国有平台+10个县(区)级国有平台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申请养老项目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等19.632亿余元,联动社会多方资源,构建“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开封模式”。三是引进“专业化”主体。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引进河南安泰、河南康养等知名企业,培育新家源、瑞福祥等本土企业,采取1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带动N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以大带小”模式,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运营效率。发挥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作用,积极探索“红色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吸引多家物业企业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强健康服务,构建医养“共同体”。一是完善健康档案。依托《开封市统筹“五医联动”改革深入推进居家社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实施方案》,在社区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健康检测+医疗机构体检报告+既往病例”的检测模式,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及早发现并干预老年人健康风险,降低医疗费用,提高生命质量。将中医康养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市人民医院直接运营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工业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陇海医院开设老年病区,市第一、二中医院将艾灸、针灸等中医养生融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二是挖掘医养潜力。印发《关于加快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两院一体”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全市46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疗资源、16家医养结合机构,合作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高质量提供区域性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医疗绿色通道,开展嵌入式护理服务项目。三是提升医保能力。以入选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为契机,提供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居家自主护理三种护理服务,66家单位被确定为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9000多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到长护险待遇。四是培育康养人才。依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康养人才,年培训近万人次。目前,全市共有开设护理、康养类的专业学校5所、职业培训学校26家。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成为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办全市养老护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带动全市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扩大有效供给。在城市,积极推进各级养老设施建设运营服务,通过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运营等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大带小”运营模式。在农村,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全部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助推农村养老服务消费梯次升级,统筹“空心院”、校舍等闲置设施,采取社会捐赠、村民互助等方式,实现农村幸福院全覆盖。在机构,推动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兴办多样化特色医养护机构。在家庭,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机构、家政企业、物业公司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提供“六助一巡一护”居家上门服务,拓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

(二)培育养老产业。实施“养老+”行动,推动养老与医疗、教体、文旅、金融、物业、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养老产业谋划,统筹高效利用中央、省、市养老产业项目,推动老年用品和智能养老装备研发生产,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等业态深度融合,激发“银发经济”潜能。加强对外合作交流,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引进和培育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企业联盟。目前全市已谋划养老项目五个,分别为新宋风大兴康养项目、龙亭区康养小区项目、民生养老院项目、大宏朱仙镇桃花源康养项目及禹王台区一五五医院医养项目。依托优德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打造国家级养老康复辅具产业园。

(三)提高保障能力。加强养老兜底性保障,完善独居、空巢、孤寡、失能、半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体系,探索设立“孝老基金”,推动与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政策衔接。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性作用,发展适应老年人群需要的医疗和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推动养医护融合发展,实现街道(乡镇)、社区(村)养老服务与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相衔接的保障服务体系。

(四)实施医养康养提质赋能行动。开展“两院一体”试点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

(五)优化营商环境。成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养老服务指导机构,建立养老机构首席服务员制度,构建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打造友好型、智慧型老年社区。降低养老服务成本支出,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和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等优惠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优化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联系单位:开封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371-25952687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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