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粮食收购企业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5日内变更备案。具体变化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仓储设施;粮食收购地。
详情及相关表格下载可点击:http://lshwzcbj.kaifeng.gov.cn/kfslshwzcbj/ctzgg/pc/content/content_1894199182414102528.html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