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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者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该家庭成员怎样办理个人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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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说服教育无效的,书面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告知5个工作日后仍不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和派出所说服教育情况说明,为其制发含首页和本人内页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备注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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