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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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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开封市统计局

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

 

根据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60万个,从业人员15.4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5.9%和37.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8.2%,零售业占61.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0.6%,零售业占59.4%(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60万个,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16个;外商投资企业9个。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5.39万人,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252人;外商投资企业255人(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5.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0.0%,负债合计187.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7.8%。

2023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1.96亿元,比2018年增长113.1%(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0.22万个,从业人员3.48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8.8%和48.6%(详见表4-4)。

注明:表中部分行业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0.22万个,占98.5%。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46万人,占99.5%(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00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4.8%;负债合计103.6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0.3%。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7.24亿元,比2018年增长46.1%(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0.19万个,从业人员1.61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9.0%和5.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9.1%,餐饮业占70.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6.8%,餐饮业占63.2%(详见表4-7)。

注:表中部分行业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0.19万个,占99.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60万人,占9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42亿元,比2018年末减少11.4%;负债合计13.40亿元,比2018年末减少28.2%。

2023年,全市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11亿元,比2018年增长36.8%(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0.34万个,从业人员3.0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5.4%和128.3%(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0.34万个,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7个,占0.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94万人,占97.4%;港澳台投资企业755人,占2.5%(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7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4.1%;负债合计37.6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6.9%。

2023年,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19亿元,比2018年增长93.7%(详见表4-11)。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02个,从业人员17475人(详见表4-12)。

: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45.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5.23亿元(详见表4-13)。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0.29万个,比2018年末增长37.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34个,物业管理企业0.11万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08万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7%、56.9%和49.8%。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2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12.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4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23.0%;物业管理企业1.47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7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9.9%和61.1%(详见表4-1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0.29万个,占99.7%。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51万人,占99.6%(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84.3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49.2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0%;物业管理企业16.8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8.21亿元,分别下降31.6%和0.4%。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99.5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7%。

2023年,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04亿元,比2018年下降26.7%(详见表4-16)。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3万个,从业人员12.73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4.6%和193.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4.0%,商务服务业占86.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4.9%,商务服务业占85.1%(详见表4-1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4万个,占93.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2.38万人,占97.3%(详见表4-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2.9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63.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2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1.6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1.9%和626.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4.6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79.4%。

2023年,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1.85亿元,比2018年增长169.6%(详见表4-1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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