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开封市统计局
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普查机构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汴政〔2023〕21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扎实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过全市9千余名普查人员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工作。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反映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发展壮大,五年来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全面评价开封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情况。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市经济普查工作从2023年5月开始,历时两年,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研制、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审核验收、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强化普查组织保障工作。市政府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为全市重点任务,成立了由36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参与,市长担任组长的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重视支持普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查责任。各级政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行普查流程规范。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参照国家、省级普查方案,结合开封实际,制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开封实施方案》。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实行普查员工作日志,使普查数据有据可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持各级联动审核普查数据,全方位做好数据监测分析,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及时核实消除数据差错,严格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确保过程数据质量。
(三)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对全市138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首次运用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提前组织整理调查数据,有效减轻填报难度。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比对检查,着力提高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为全省编制投入产出表提供基础性调查资料。
(四)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有效整合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合并生成底册信息,采取普查对象网上填报和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推进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84万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13万个,增长72.4%;产业活动单位10.63万个,增加4.35万个,增长69.2%;个体经营户35.46万个,增加10.59万个,增长42.6%。
按行业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60万个,占26.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5万个,占13.7%;建筑业1.34万个,占13.6%。
按区域分,位居前三位的县区是:兰考县1.89万个,占19.2%;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89万个,占19.2%;尉氏县1.37万个,占13.9%。全市8个开发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847个。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7.88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22.06万人,增长20.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4.08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0.25万人,减少4.46万人,下降8.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77.64万人,增加26.53万人,增长51.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2.72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2.95万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1.33万人,占24.5%;建筑业18.16万人,占14.2%;批发和零售业15.44万人,占12.1%。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县区是:兰考县27.17万人,占21.2%;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7.46万人,占13.7%;尉氏县16.78万人,占13.1%。全市8个开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18万人。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95.4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28.93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66.50亿元。从负债看,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640.0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625.98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014.08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391.5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925.76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465.75亿元。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311个,从业人员6.01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8.96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71个,从业人员1.33万人,营业收入68.91亿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19个,从业人员0.34万人,营业收入14.02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3385个,从业人员3.05万人,营业收入113.62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1236个,从业人员1.29万人,营业收入52.40亿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9个,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59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88亿元;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0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50亿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0.49万人年,R&D经费支出17.11亿元。
总体来看,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统计改革任务落实,通过经济普查年鉴等多种形式陆续向社会公布更详细的普查数据结果,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深度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充分发挥普查数据价值,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开封绚丽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来源:开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