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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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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开封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开封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战略地位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

一、锚定政治方向,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高建军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市长李湘豫任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1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9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33次听取依法行政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法治督察力度。创新实施法治建设清单交办式综合督察机制,开展季度督察4次、约谈15家单位。将政府部门法治建设任务纳入“一中心四平台”系统管理,建立超期事件“红黄灯督办机制”,不断提质增效。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强力推进。

二、聚焦率先突破,健全政府职能体系
  (一)依法抓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防汛救灾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顺利开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1.66万人,内河所有险情均成功处置,迅速扑灭尉氏县疫情并实现了本地疫情无一例向外扩散。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修订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1494项行政职权事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完成《开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开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形成“1+34”应急预案体系。全力打造“应急管理+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市共梳理1944个公开事项,实现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事项标准目录全公开。市政府网站获评“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中国“互联网+”特色政务平台。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交房即办证”“拿地即开工”“有诉即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开展。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457项并纳入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六)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互联网+监管”市级试点成效显著,典型经验被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推广。全市2207个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100%实现“最多跑一次”,91%的事项实现“零跑动”,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82%以上。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局、市政府督查局和市环境攻坚办开展联合督查、联合问责。空气质量实现“六降一平一增”。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固废、危废以及重金属治理和管控有序开展。

三、促进权力规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一)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组织全市1353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完成《开封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实现了对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二)全面开展审计监督。全市共安排审计项目336个,促进增收节支9.44亿元,促进拨付到位9.81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10.1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835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179项,移送处理事项49件,移送处理人员77人。

四、推进治理规范,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政府立法工作。2021年12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截至2021年年底,我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规9部,政府规章4部。
  (二)依法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376件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5次专项清理,废止35件,修订2件。

五、强化依法决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市委、市政府18名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审核57件(次)。
  (二)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151名法律顾问、146名公职律师广泛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六、统筹两个抓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市公布行政执法主体320个,梳理地方立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25项,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清单58项,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清单12项。
  (二)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最大程度防范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全市4家单位被评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11家单位被评为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七、维护公平正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工作站104个、工作室2105个。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0697件,化解率达99%。
  (二)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市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材料40余万份(册),开展宣传宣讲活动240余场(次)。
  (三)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求,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到位。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行政复议工作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

八、切实增强素质,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体系
  (一)彰显头雁学法效应。建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集体学法20余次。举办“开封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河南法治大讲堂”开封专场报告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关键少数”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二)提升机关人员法治水平。将法治内容纳入《开封市2021年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公务员法律素养。依托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开设法治课程,在线培训8万余(人)次。
  虽然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中国、法治河南建设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2022年,开封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勇做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联系人:田涛;联系电话:13837865787)

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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