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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小包”说政策】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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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背景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豫宣通[2023]3号)、《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6号)等文件 </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要求,编制此通知。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系统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构建城乡历史保护传承体系,实现应保尽保、传承发展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保护对象强化普查认定,完善保护名录;实施挂牌保护,开展测绘建档,在完成“一村一档”和挂牌保护的基础上,鼓励进行数字化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多规合一

第二部分守住保护底线压实各级责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工作,各县区要落实保护传承工作主体责任,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严格拆除管理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护、利用、提升”为主的原则,严禁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第三部分加强保护利用主动修缮保护实施一街一策、一院一策、一村一策采用“针灸式”“点穴式更新织补方法,增加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合理开发利用,要积极引进新业态,历史文化街区成为保存城乡记忆、延续历史文脉、滋养地域风格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弘扬历史文化,深入挖掘展示宋文化、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等精神内涵,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社会教育作用。

第四部分是强化实施保障健全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加强教育培训鼓励多方参与强化问题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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