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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小包”说政策】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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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2年11月1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03号),2023年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两《意见》对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作出重要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精神,确保将《意见》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开封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意见》精神的基础上,起草了我市《实施意见(草案)》。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扎实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81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03号)

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民办〔2024〕6号) 

三、起草过程

为扎实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开封市民政局成立起草小组,认真研究了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各项新要求,参考多个省、市的制度规定和先进经验,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完成《实施意见(草案)》。

四、工作目标

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草案)》主要包含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的认定依据。

第二部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要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并明确分类监测及处置预警信息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从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帮扶以及其他救助等方面,明确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第四部分:强化组织实施。包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等3个部分,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六、保障措施

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级政府统筹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相关工作。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做到拨付及时、使用规范、运行安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七、解读机关

开封市民政局、开封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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