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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封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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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1日在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开封市财政局局长  孙国才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十三五”财政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极其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开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市经济呈现持续恢复、稳步向好的良好态势。一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重大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重干、攻坚克难,财政收支运行保持总体平稳,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充分发挥,为我市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66.6亿元,执行中市本级和部分县区按程序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161.3亿元,实际完成16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4%,增长3.5%。年初支出预算合计336.2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39.7亿元,实际完成4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增长1.5%。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2.5亿元,执行中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58.5亿元,实际完成58.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增长2.2%。年初支出预算为106.4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收入调整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14.4亿元,实际完成11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8%,增长1.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07.9亿元,执行中市本级和部分县区按程序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155.5亿元,实际完成16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下降13%。年初支出预算合计224.6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238.6亿元,实际完成218.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7%,增长19.5%。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55亿元,执行中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78.8亿元,实际完成7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22.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出现大幅减收。年初支出预算为160.2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收入调整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18.6亿元,实际完成11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9%,增长6.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2亿元,执行中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1.7亿元,实际完成1.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年初支出预算为3.2亿元,执行中因收入预算调整,相应调整支出预算为1.7亿元,实际完成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8%,增长82.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87.4亿元,实际完成145.6亿元,为预算的77.7%,下降14.4%。年初支出预算为169.7亿元,实际完成144.8亿元,为预算的85.3%,下降9.5%。年度收支结余6.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2.4亿元,主要是个人社保账户结余。需要说明的是,从2020年10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统筹,改革后收支均在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反映。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58.1亿元,实际完成114.7亿元,为预算的72.6%,下降19%。年初支出预算为143.9亿元,实际完成118.1亿元,为预算的82.1%,下降12.8%。年度收支结余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9亿元。
  (二)2020年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45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4.1亿元。2020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6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5.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7.5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19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8.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6.6亿元。
  截至2020年底,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合计39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8.9亿元,专项债务237.8亿元,债务期限包括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30年期等。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6.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9.5亿元,专项债务127.3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17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9.4亿元,专项债务110.5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2020年,全市共发行政府债券 118.8 亿元,增长117.1%,其中:一般债券 30.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8.6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2.2亿元),增长116.5%;专项债券 8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78.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 9.3 亿元),增长117.3%。市本级共发行政府债券66.5亿元,增长192%,其中:一般债券1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4.8亿元),增长147%;专项债券 50.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1.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9 亿元),增长209.9%。
  2020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49.9亿元(还本37.7亿元,付息12.3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32.4亿元(还本25.7亿元,付息6.7亿元)。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正确把握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着力点,推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一年来,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人大各项决议,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防控保障要求,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级财政迅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闻令而动、遵令而行,把疫情防控当作检验初心和使命的重要战场,坚决做好物资保障工作任务。
  ——保障防疫资金需求。面对收入下滑、支出增加的困难局面,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下达抗疫特别国债2.6亿元,拨付医保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1.2亿元,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力支撑。特别是在市本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从市长预备费中紧急安排资金4000万元,确保了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了各级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强化疫情防控政策支持。第一时间建立了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研究制定预算安排、库款调拨、医疗保障、工作补助、政府采购等8项财政政策,第一时间建立了财政日报制度,确保各级财政防控经费和保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为疫情防控扎实开展提供精准保障。
  ——加快防疫能力建设。拨付资金7535万元,支持我市建立医药储备制度。争取国开行应急贷款和新开行贷款3.1亿元,专项用于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物资和医疗专用设备采购、发热门诊和负压病房建设改造等。同时,将医疗卫生项目作为发行重点,成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2亿元。
  2.落实更加积极有为要求,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以“双向发力”为引领,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重大要求,多管齐下帮助企业渡难关,多措并举稳住经济基本盘。
  ——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免缓”政策措施。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部署的精神实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25.8亿元,其中:减免企业税收13.3亿元,减免社会保险缴费等12.5亿元,“放水养鱼”成效明显。严格执行我市出台政策,促进经济运行“二十条”和建筑与房地产业“十八条”中的“减免缓”政策全部兑现,减免中小企业租金1255万元,23家企业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7亿元,25家企业缓缴土地出让金32亿元。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拨付资金2.5亿元,用于发放失业金、失业补助,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应急稳岗补贴。拨付资金1.9亿元,为近1.5万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认真落实文旅“三十条”有关要求,累计投入资金3387万元,推动文旅业复苏回暖。
  ——落实落细直达资金机制。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方案审核、快速直达”的总体要求,让直达资金坐上“直通车”,切实推动财力下沉,缓解基层受疫情冲击影响造成的财政收支压力。2020年,上级财政累计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下达我市各类直达资金近100亿元,市财政第一时间将资金细化分解到县区,确保各级财政分配进度达到100%,有效对冲了基层财政收支矛盾,激发了市场活力,保障改善了民生。
  ——坚决执行“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坚决“不铺新摊子、不上新项目”。加大预算安排与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大幅压减“三公”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专项资金,市级压减一般性支出3424万元,压减非急需非重点专项资金4.3亿元,压减资金统筹用于“六稳”“六保”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重点方面。
  3.落实底线要求,坚决支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
  提高政治站位,以“三大攻坚战”为底线、为统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攻坚保障,全力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跑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一公里”。
  ——打赢决胜脱贫攻坚战。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投入扶贫方面资金25亿元,其中:投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贫资金16.6亿元,专项扶贫资金6.8亿元,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6亿元。2017年以来,我市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有力地支持了全市剩余1.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0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出列,顺利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投入理念,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3.5亿元,集中财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投入资金3.3亿元,继续对老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大力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国三车淘汰、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等重点措施深入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顺利通过全国绩效评价验收,居首批试点城市第2位。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资金6.1亿元,支持开展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城区10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支持打好净土保卫战,落实资金2.3亿元,支持实施了一大批国土绿化项目,推动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走向深入。
  ——扎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继续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充分运用政府债务在线监控平台加强风险监控,形成覆盖各个环节的“闭环”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测和应对。加大违法违规举债问责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采取“八个一批”方式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三是稳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后续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市属68家“僵尸企业”处置后续职工安置工作,累计拨付职工内债清偿资金3.5亿元,安置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约1.6万人。启动了商务系统“僵尸企业”子企业处置,完成60户符合破产条件的子企业破产终结程序。四是扎实开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全面完成央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基本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安置工作,接收退休职工约2.1万人。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把对上争取政策、争取资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2020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1.5亿元,成功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8.7亿元,增长110%,其中:市本级(含示范区)发行41.6亿元,增长率达到194%,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助力实体经济纾困解难。用足用好贷款贴息和奖励政策,
  拨付贴息资金4952万元,支持降低企业成本,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建立完善“四金两池”财政引导机制,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土地收储资金池,持续发挥产业集聚区发展基金、企业还贷周转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的引导撬动作用。
  ——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全市科学技术支出8.7亿元,增长30%,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至2%,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研究制定了《开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支持措施》《开封市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若干财政支持措施》等一系列财政政策。拨付资金3958万元,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传统产业实施“三大改造”。拨付资金6300万元,对重点企业研发进行补助,加快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产业园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补齐科技发展短板。
  ——培育发展新优势。拨付资金1亿元,对全市工业强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先进县区进行奖励。拨付资金2918万元,支持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服务业加快发展。落实资金1.1亿元,支持我市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推进郑汴港深度融合,加快自贸区开封片区发展,支持综保区建设和开封海关正式开关。
  5.落实乡村振兴要求,推动城乡区域加速融合发展。
  深入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全市农林水支出53.8亿元,增长16.5%,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投入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保证粮食生产安全。支持“藏粮于地”,拨付资金4.5亿元,支持建设24万亩高标准农田;推动“藏粮于技”,落实资金5.3亿元,支持提高农民科学耕作水平、农机装备水平、粮食仓储物流水平和应急保障调控水平,全市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拨付资金2.3亿元,支持赵口灌区二期、引黄入杞、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下达资金1.4亿元,继续实施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效提升农业生产发展质量。拨付资金1.6亿元,对产粮大县、产油大县进行奖补。拨付资金1.3亿元,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开展大蒜价格保险试点。拨付资金7936万元,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等,保证猪肉价格总体稳定。拨付资金2750万元,支持55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落实资金5150万元,支持祥符区成功申建省级花生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许县和尉氏县申建菊花、食用菌、小麦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我市承办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河南主会场活动。
  ——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下达资金1.4亿元,支持实施美丽乡村项目19个,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51个,受益群众26万人。拨付资金1.1亿元,支持整村推进“厕所革命”,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拨付资金1.2亿元,支持新改建农村公路225.6公里,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通行条件。
  6.落实为民理财要求,百姓生活福祉持续增进。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破解民生“八需八难”,全市财政民生支出31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提高至72.8%,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
  ——支持实现更高质量教育。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全市教育支出68.1亿元。推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落实资金6746万元,大力支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持续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资金5.9亿元,继续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安排资金2.2亿元,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落实资金6130万元,保障高中教育经费需求。拨付资金1.2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稳定发展。拨付资金1.5亿元,确保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助学金、奖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拨付资金2.4亿元,支持实施特岗教师计划、三区人才计划,确保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班主任津贴及地方教龄津贴等教师增资政策足额兑现。
  ——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全市卫生健康支出50.9亿元,增长6.4%。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继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障水平。研究制定相关财政保障措施,支持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长期护理保险。投入资金7851万元,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落实资金2.4亿元,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65元。
  ——加大社会保障支持力度。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亿元,增长4.3%,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4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8元。统筹资金1亿元,大力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我市创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拨付资金9558万元,落实高龄补贴政策,持续扩建农村敬老院和建设农村爱心院。全面做好统筹资金上解工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了省级统收统支。
  ——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全市交通运输支出9.5亿元,进一步改善了群众出行条件。拨付资金4.8亿元,持续推进城墙贯通,内顺城路顺利建成通车。拨付资金1.9亿元,支持迎宾路、北外环路、夷山大街北延等多条道路建设提升,支持建成芦花岗公交场站。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4亿元,增长54.8%,进一步改善了群众住房条件。拨付资金8.7亿元,2019年和2020年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本改造完工。拨付资金2.2亿元,继续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改造农村危房1833户。全市文化旅游与体育传媒支出6.1亿元,增长24.1%,进一步丰富了城市文化内涵。在此基础上,积极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亿元;围绕宋都古城保护与修缮,谋划了沿黄生态廊道、州桥遗址开发等一大批专项债项目,发行额度达19亿元,为打造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城市提供了强力支撑。
  ——保障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拨付资金6649万元,大力支持新建、改扩建社会足球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筹措资金1.1亿元,认真落实各项关于退役军人、残疾群体的优抚安置政策。充分发挥道路救助基金作用,共计使用救助基金1326万元。拨付资金2648万元,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保证基层正常运转。落实资金1.2亿元,加大对“一中心四平台”、平安建设、治安防控、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7.落实深化改革要求,现代财政国资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主动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增后劲,着力增强财政国资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加快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2019年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又实行了教育、科技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力推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市级75个部门提交255份自评报告。着力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事中绩效监控,评价和监控资金规模达到27.1亿元。
  ——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开展了无死角、无盲区的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全市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579个,基层预算单位837个,盘活存量资金8.7亿元。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市政府采购规模70.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3.1亿元。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简化管理流程,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和中标(成交)供应商“0”费用。
  ——加速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加强企业党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市管“6+3+N”企业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全市10家企业融资授信达到AA级,1家企业融资授信达到AA+。各国有企业紧跟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经济发展中顶梁柱、主力军的作用,干成了一批民生急需、百姓关注的大事,办妥了一批服务大局、解忧救急的要事。水投公司参与建设的“一渠六河”全线通水,开封国投和新建投打造的沿黄生态廊道成为全省标杆,文投集团疫情之下出资参股网红景区万岁山,综保公司积极参与综保区申建等,全市国企改革成效初显。
  ——持续提升现代财政管理水平。加强预算评审管理,累计完成评审项目2066个,送审金额140.1亿元,审定金额126.3亿元,审减率9.9%。深化财政票据领域“放管服”改革,市本级400余家预算单位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整治,重点审查了48个部门22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18178处土地房产资料,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3.8亿元、出租出借收入935万元。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全省率先建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初步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和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贯通任务,为全省乃至全国积累了宝贵经验。夯实财政管理基础,高标准完成预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排名全省第1位;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制定了财政管理法律风控办法;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直达资金使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财税政策落实等督导检查;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并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各位代表!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接续奋斗、砥砺前行,财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许多重大成就,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这五年,是财政收入蛋糕不断做大的五年。我们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近100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2%,迈入了160亿元发展新阶段,收入规模是“十二五”末的1.5倍,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有升的良好发展态势。
  这五年,是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的五年。“十三五”期间,全市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84.1亿元,在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冲击的背景下,全市税收收入依然保持年均6.5%的增长率,年度税收先后超过70亿元、80亿元、100亿元和110亿元,全市财政收入在保持了较快增长的基础上,也保持了较高的质量。
  这五年,是财政支出实现晋位升级的五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超过1800亿元,年度财政支出先后突破300亿元和400亿元大关,年均增长达到10.3%,较好保障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支出需求。2020年全市财政支出规模达到431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6倍,支出总量在全省的排名上升1位。
  这五年,是民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的五年。面对收支矛盾突出的不利局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民生方面支出累计超过1300亿元,民生支出占比始终保持在70%以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民生实事和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财政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这五年,是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五年。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重大要求,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有力地推动了“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以及乡村振兴、创新驱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开同城化、宋都古城保护与修缮等重大战略、重大部署在开封落地生根。
  这五年,是财政国资改革深入推进的五年。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陆续出台,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成效显著,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国资国企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财政部门“制度+技术”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推广运用PPP模式、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等新的理财方式,使我市干成了一大批单纯依靠财政投资不可能建成的重大项目。由于财政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我市受到了国务院的通报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财政收入总量小、底子薄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缺乏骨干企业、缺少主体税源问题依然突出,财政可持续发展仍然面临不小挑战;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约束力还不够强,预算法治思维仍需提高;市级财政统筹资金资源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县区财政实力弱、收支矛盾突出,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压力较大;个别县区对于政府债务风险的意识仍比较淡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加力推进;国企改革仍需持续深化,转型发展依然任重道远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及主要支出政策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市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开封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支持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保持经济财政运行在合理区间。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全力支持我市打造“八个开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支出使用效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我市高水平建设世界历史文化名都,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全市经济财政形势依然是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存,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准确把握。财政收入方面,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我市经济发展持续回稳向好,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改革政策效果进一步显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经济增长动力日趋增强。但同时,疫情仍在全球加速蔓延,外部冲击使我国经济内部的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我市经济基础尚不稳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为突出。伴随着中央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次性增加财力的措施退出或退坡,财政收入增长面临挑战。通盘考虑,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6%,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财政支出方面,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扩大内需、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实施,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增支政策较多,市本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综合判断,2021年预算收支将依然保持紧平衡状态。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需要着重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深化改革,讲求绩效;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三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四是坚持底线,防范风险。
  (一)2021年主要支出政策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市“一都引领四城”发展定位和“八个开封”远景目标,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统筹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迈好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第一步。
  1.深入挖掘内需潜力。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促进市场实现良性循环,不断释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1.6亿元,吸引社会资本增加投入,强力支持我市实施“8712”投资促进计划。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快推进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火车站站前广场、S312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118个老旧小区高标准改造,继续支持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培育消费提升。综合运用财政奖补等优惠政策,引导培育首店经济、小店经济、夜经济等新型消费业态,支持发展农村电商,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市财政安排资金5.1亿元,适度扩大公共消费,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绿化、照明、环卫等工作高效运转。加大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建好全国文旅消费试点城市。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落实产业集聚区奖励政策,支持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引导产业集聚区加快“二次创业”,推动形成百亿级产业集群。加大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县域治理“三起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创建。
  2.大力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继续增加科技方面投入,进一步提高科技支出占比,逐步健全支持创新发展的财政引导机制。市财政安排资金9000万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吸引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充分发挥首期规模3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实施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推进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和高水平实验室建设,支持我市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加强与省级“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合作,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制定推动郑开科创走廊加快发展的财政政策,深化与郑州的开放合作,加快推进郑开同城化。
  3.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推动制造立市战略实施,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业态创新为实体经济赋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让利政策,密切关注市场主体感受,有效对冲政策调整产生的影响,助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实现“两个健康”。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继续发挥规模7.5亿元产业集聚区发展基金作用,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提升产业集聚区综合承载功能和产业集群发展质量,重点支持打造“十大专业产业园”。统筹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壮大主导产业,助力提升农副产品加工、精细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能级。加大5G网络建设、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方面投入力度,支持前沿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促进制造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统筹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市管“6+3+N”企业加快引进一批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市管国有企业与我市“8+1”产业企业混改,推动企业转型做实、转型升级。
  4.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四个优先”,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根据省级政策研究制定土地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三农”方面资金投入。投入专项扶贫资金7亿元,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粮食生产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筹措资金6.5亿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31万亩。安排资金4.7亿元,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坚决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确保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310万吨左右。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平台,市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打造“十链百园千基地”。筹措资金1.9亿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努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财政安排资金6500万元,继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保障关于村“两委”工作人员的各项增资政策落实兑现,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5.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着力破解民生“八需八难”。
  ——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力推进黄河流域保护治理,加快沿黄生态廊道建设,争创国家级森林城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9亿元,深入推进河湖治理及引黄入杞、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支持加快实施黑岗口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等。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统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000万元,引导各县区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市级资金,强力支持宋都古城保护与修缮,加快推进“三条文化带”展示修复,支持建设黄河悬河文化展示馆,着力打造世界历史文化名都。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保持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安排资金8.5亿元,继续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消除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统筹安排资金2.8亿元,推动开封大学、文职院“双高”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1亿元,实施从学前到高等教育的全链条学生资助。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教育深化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加快健康开封建设。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足额安排财政预算,坚决支持防疫物资储备,并确保资金和物资“绿色通道”畅通无阻。筹措资金22.3亿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实施计生奖励扶助,落实“两癌两筛”补助政策。市财政安排资金4000万元,积极推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筹措资金6500万元,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用,大力支持我市重大卫生项目建设和“智慧健康”发展。
  ——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积极筹措资金1.6亿元,继续支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各项扶持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支持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确保城镇新增就业5.75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全市养老保障水平。安排资金5.3亿元,适当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保障标准,继续支持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安排资金2亿元,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五馆”、汴京公园等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对外开放,支持农村文化广场、公益性演出和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和城市书房建设等,大力支持我市办好清明文化节、菊花文化节等重大节会。
  6.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增加政法机关经费投入,努力提高政法机关保障水平,支持推行“一村(格)一警”长效机制。市财政安排资金1.7亿元,持续强化社会治理,支持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着力建设高标准的平安开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全力支持做好食品、药品、化妆品、重要工业产品等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商务系统“僵尸企业”子企业处置后续工作,依法合规稳妥安置职工。安排资金8.7亿元,支持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将转移支付资金与自有财力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持县区坚决守住守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底线。
  (二)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9亿元,增长6%,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190.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60.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0.4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32.3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62.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9.3亿元(返还性收入15.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9.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亿元);调入资金8.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
  市本级收入62.6亿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9亿元,增长6.7%。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1.2亿元,增长13.4%。其中:增值税11.8亿元,契税9亿元,土地增值税5.2亿元,企业所得税5.1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亿元,耕地占用税1.8亿元,房产税1.3亿元,个人所得税1亿元,印花税0.6亿元,车船税0.3亿元,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0.3亿元。
  ——非税收入21.4亿元,下降4.2%。其中:专项收入4.7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亿元,罚没收入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6亿元,政府住房基金等收入0.9亿元。
  支出安排。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32.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01.2亿元(财力安排支出91.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等安排支出9.7亿元);补助县区支出127.9亿元(返还性支出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17.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支出91.5亿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财力增长8.8%。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54.5亿元,占比59.6%;项目支出37亿元,占比40.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超收结转等3.1亿元,收入总计206.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1.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等15亿元,支出总计206.1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4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39.6亿元,上年超收结转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4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34.5亿元,调出资金6.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709万元,收入总计3.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6亿元,支出总计3.3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594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7亿元,主要用于国企改革成本支出和资本金注入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9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收入50.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3亿元,当年结余10.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3.1亿元,主要是个人社保账户结余。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7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收入31.5亿元;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60亿元,当年结余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8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开封市全市和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代编的全市收支预算是预期性的,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2021年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保持财政平稳运行依然面临许多风险和挑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为我市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统财,以财辅政”,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准确定位,准确把握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领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壮大财政发展实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更加注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充分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大力支持培育高质量财源。继续开展综合治税,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应减则减。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深入推进“三块地”改革,完善市与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体制,做大做实土地出让收益。
  (三)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严把预算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项目,严格执行差旅、会议、培训等经费标准。探索推行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查出问题、绩效评价结果等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努力提高财政保障和支撑能力。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保证各项刚性支出。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当试点、争取政策,争取上级更多转移支付。提前谋划项目,依规申报项目,切实提高项目成熟度,力争更多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运用基金、贴息、奖补、PPP模式等政策工具,撬动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增加投入。
  (五)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合理预计财政收入与支出,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快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与中央、省层面改革的配套衔接。进一步健全市与县区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法定,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规范暂付性款项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格贯彻落实直达机制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将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直达机制、直达资金发挥真正实效。
  (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市级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确保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领域改革,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合理性。加强财政各类资金资源的统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运用水平。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增加财政管理透明度。
  (七)加快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细则。探索建立科学、完整、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做实做细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严格事前绩效评估,提高重点评价质量,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做实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机制,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按照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要求,逐项落实考核任务,确保我市绩效管理工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八)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大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力度,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确保按照年度计划及时偿还。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优先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和补短板,按规定将部分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大力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落实“党政同责、终身问责、责任倒查”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
  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我市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开封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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