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开封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2018年9月26日在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开封市财政局局长  孙国才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过去四年的主要工作成效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1234”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19.8亿元,实际完成122.7亿元,为年预算的102.5%,增长13.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7个百分点。全市收入规模位居全省第10位,增幅全省排名第6位。全市税收收入完成87.1亿元,为年预算的103.2%,增长18.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4个百分点,增幅全省排名第4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合计268.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39.8亿元,实际完成33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5%,增长13.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位居全省第9位,支出规模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
  (2)市本级收支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49.7亿元,实际完成49.4亿元,为年预算的99.4%,增长10.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79.2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94.4亿元,实际完成9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7%,增长14.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92.5亿元,实际完成103.5亿元,为年预算的111.8%,增长76.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108.3亿元,执行中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26.8亿元,实际完成11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7%,增长54.3%。
  (2)市本级收支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72.5亿元,实际完成76.8亿元,为年预算的106%,增长97.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84.2亿元,实际完成7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6%,增长65.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5250万元,实际完成4957万元,为年预算的94.4%,增长43.7%,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为市本级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51.4亿元,实际完成137.7亿元,为年预算的91%。支出年初预算合计143.8亿元,实际完成13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4%。
  (2)市本级收支情况。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45.4亿元,实际完成117.8亿元,为年预算的81%。支出年初预算138.7亿元,实际完成11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8%。
  (二)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8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6.2亿元,专项债务119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9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9.6亿元,专项债务82.7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9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6亿元,专项债务36.3亿元。
  截至2017年底,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合计23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4.6亿元,专项债务101.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4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4.1亿元,专项债务65.7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8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5亿元,专项债务3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市人大批准的限额。
  (三)2017年预算执行的措施与成效
  围绕支持打好“四大攻坚战”、聚焦打好“四张牌”、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精准发力。
  1.多举措抓关键,集中财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
  ——全力支持打好“四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6亿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精准支持脱贫攻坚。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行了空气、水生态补偿预算扣缴制度,充分调动县区进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筹措资金1.4亿元,用于支持机械化清扫、“双替代”、土壤污染防治等;成功获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亿元。三是支持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拨付资金2.5亿元,支持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顺利推进。四是支持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全面梳理了近年来的财政政策,制定了93条支持补齐短板转型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了支持自贸区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自贸区开封片区加快发展。
  ——聚焦支持打好“四张牌”。一是支持打好产业优化升级牌。落实资金4500万元,继续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不断增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步伐;拨付资金2936万元,用于工业强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奖励,助力工业经济做大做强。二是支持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全市科学技术方面支出3.3亿元,增长9.7%。拨付资金4400万元,实施了财政促进科技创新的奖补政策,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拨付资金3178万元,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推进现代农业、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打好基础能力建设牌。投入资金16亿元,推动东京大道拓宽改造、魏都路东延、夷山大街北延等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1.6亿元,继续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资金2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四是支持打好新型城镇化牌。下达资金2.8亿元,积极支持祥符区开展黄河滩区迁建;拨付资金9648万元,继续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清洁家园?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拨付资金9803万元,大力支持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惠民生促共享,百姓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坚持把民生放在最重要位置,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42.9亿元,增长12.8%,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2.5%,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全市教育支出56.8亿元,增长10.1%。拨付资金4.4亿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小学630元/生/年、初中830元/生/年;下达资金2.1亿元,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改善困难学校办学条件;落实资金9167万元,支持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落实资金1.4亿元,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符合条件学生发放了助学金、奖学金和生活补助。
  ——推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提升。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9亿元,增长11.7%。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为企业离退休人员调增了养老金,人均增资143元;拨付资金6.3亿元,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积极筹措资金7.1亿元,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拨付资金2.7亿元,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筹措资金1.4亿元,实施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全市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促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5亿元,增长6.3%。拨付资金14.2亿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筹措资金2.5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资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0元;拨付资金9153万元,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落实资金4157万元,全市40家公立医院全部启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市文化体育方面支出3.8亿元。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博物馆、规划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五馆”和一批文化场馆升级改造;拨付资金3600万元,支持我市成功举办“两节一论坛一赛事”,继续推进城墙维修工程、环城墙公园七期绿化工程;投入资金550万元,实施了社区公益性电影放映等一批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工程。
  ——支持三农事业发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40.9亿元,增长10.3%,其中扶贫方面支出增长115.8%。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拨付资金4.9亿元,为全市77万余农户发放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资金1.7亿元,农机购置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全面落到实处;拨付资金2.2亿元,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拨付资金1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拨付资金5亿元,支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扎实推进;拨付资金2412万元,对全市1566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改造;安排资金3.3亿元,用于城管、环卫、市政、绿化等方面,城市面貌、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过去四年的主要工作成效
  过去的四年,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1.财政发展实现新突破,收支规模迈上新台阶
  四年来,坚持把发展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年度财政收支分别突破了100亿元和300亿元大关。一是财政蛋糕持续做大,收入增幅排名全省前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40.4亿元,按可比口径年均增长13.7%,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2014-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96.2亿元、108.3亿元、113.2亿元和122.7亿元,分别增长19.1%、12.6%、10.2%和13.1%,各年度财政收入预期目标顺利完成,收入增幅一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二是税收收入不断增长,财政收入质量保持稳定。全市税收收入累计完成309.4亿元,按可比口径年均增长13.5%。2014-2017年,全市税收收入分别完成69亿元、75.2亿元、78.1亿元和87.1亿元,收入增幅分别为15.8%、8.9%、13.3%和18.7%,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0%左右,财政收入在保持了较快增长的基础上,也保持了较高的质量。三是财政实力大幅增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完成223.1亿元、263.3亿元、295.7亿元和334.7亿元,累计完成1116.8亿元,年均增长14.2%,带动全市财政支出总量由2013年的全省第12位跃居第9位。
  2.充分发挥财政引领带动作用,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发展
  四年来,坚持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稳增长、促转型,准确把握财政政策和资金的着力点,推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86.1亿元,进一步扩大投资,保障公益性事业发展;2015年以来,累计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71.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70亿元,仅此一项每年节约利息成本9.7亿元,有效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积极利用PPP模式进行投融资,完成投融资106.3亿元。二是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全市科学技术支出累计11.3亿元,年均增长10.7%。累计落实资金4.2亿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等支撑平台加快建设;累计投入资金4.3亿元,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动能加快转换;市区累计办理退税3.1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积极拉动投资。累计投入资金5.2亿元,支持我市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发行城投债融资31亿元,重点支持了郑开城际铁路开通运行,郑开大桥、东京大桥、十八和十九大街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34亿元,华夏大道、复兴大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成投用。四是规范构建PPP的“开封模式”。开港大道、体育中心、民生养老院、涧水河等累计21个PPP项目相继落地并进入执行阶段,总投资额约231亿元,其中9个被评为财政部全国示范项目;累计通过PPP模式争取上级资本金支持5.9亿元,项目建设资金补助2.5亿元。我市规范推广运作PPP模式工作受到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被誉为行业涵盖多个民生领域的“开封模式”。
  3.财政事业发展红利持续释放,民生支出保障更加有力
  四年来,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重中之重,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累计完成803.5亿元,年均增长15.3%,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0%、71.7%、72.8%和72.5%,民生支出占比始终保持在70%以上,公共财政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全市教育支出累计完成195.9亿元,年均增长10.1%,支持我市建立了覆盖各教育阶段的生均拨款保障体系,支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05所、幼儿园179所。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完成153.7亿元,年均增长14%,全面提高了各项社会保障补助标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增至人均2308元/月,城市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5160元/人/年和3210元/人/年。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累计完成136.3亿元,年均增长15.8%,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450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资标准由2013年的年人均30元提高到年人均50元。四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完成14.2亿元,年均增长7%,推动“文化+”战略实施,支持我市推出了一大批体育文化惠民工程,古城文化底蕴进一步彰显。五是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37.4亿元,年均增长23.5%,百姓居住条件得到较好改善。六是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完成141.7亿元,年均增长11.8%,全面落实了各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累计投入资金10.5亿元,支持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累计落实扶贫专项资金5.3亿元,全市174个贫困村12.4万人实现了稳定脱贫。七是节能环保支出累计完成18.4亿元,年均增长25%,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220天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全市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4.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四年来,坚持按照财税体制改革总布局,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财税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市本级和各县区分步推行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初步形成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全面编制“四本预算”,着重增强预算统筹能力,将部分收入项目改列一般公共预算。市级收回存量资金15.4亿元并全部安排支出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将市区共享税收及附加地方留成部分市区分成比例由5:5调整为4:6,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三是落实税制改革任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制定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市与县区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全市累计减税10亿元。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现增收7.1亿元。四是加强财政法制化建设。先后研究制定了市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出台了债务管理、投资评审管理、综合财务报告、政府购买服务、综合治税、专项资金管理、补齐产业短板、推广运用PPP模式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五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系列要求和预算法等制度规定,坚持“开前门、堵后门”,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把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政绩考核,制定了7个债务管理配套文件,形成了覆盖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认真梳理三个口径的债务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防变相举债。组织开展两轮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遏制隐性债务蔓延趋势。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市本级和各县区均未进入风险提示区和风险预警区。六是全面加强财政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探索推动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积极开展投资评审,全市累计完成评审项目5403个,送审金额347.2亿元,审减金额43.3亿元,审减率达12.5%。不断拓宽政府采购范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93.9亿元,节约资金12.8亿元,节支率达13.6%。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和清产核资,对政府经管资产进行了摸底统计。组织开展了“三公经费”、“小金库”、扶贫资金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多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促进了财政规范管理。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盘子小、财力相对薄弱,“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较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财政刚性支出需求较多,收入缺乏新的增长点,收支矛盾非常突出;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财政体制改革仍需下大力气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还需继续加强;部分县区预算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升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财政工作基本思路和2018年预算草案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新发展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了全面部署。今后五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促进我市抓实17个出彩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决定性基础,为谱写新时代开封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今后五年财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0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保持70%以上,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将为实现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奠定良好基础。2018年,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2018年财政收支形势与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8年,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给财政收入带来减收影响。同时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城市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增资政策不断出台,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等都需要增加投入,全市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为10%左右,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以上。我市增长目标高于全省2个百分点,是比较积极的;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超过70%,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财政发展高质量,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着力支持打好“四张牌”,聚焦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着力破解“八需八难”;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
  2018年,将坚持贯穿“一主线一保障”,确保“两稳定”,重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实“五大突破”,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足额安排偿债准备金,用于对政府债务应付利息的偿还,防止金融风险冲击正常预算执行。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控系统,禁止变相举债或隐性负债,降低隐性债务增量。不断扩大财政收入规模,提高融资、投资能力,降低债务率。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和政府债务管理纳入政绩考核办法,制定完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实施方案。要把握好力度节奏,区分轻重缓急,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安排资金3.2亿元,支持妥善化解企业风险,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稳妥降低杠杆率,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增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用足用好上级下达我市的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市级专项扶贫资金1.7亿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和生产条件等方面,确保2.8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着力提升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和投入方式,支持做大做强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安排资金1.5亿元,确保完成黄河滩区迁建任务。充分利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配套资金2.7亿元,用足用好中央奖补资金5亿元,支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安排资金1.6亿元,用于我市环卫市场化清扫保洁;安排资金1.2亿元,大力支持扬尘治理、全域禁煤等重点工作,支持我市积极参与“2+26”通道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投入力度,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环境整治等四大战役,促进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乡村清洁工程,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防控。
  2.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转型提质发展方面实现突破。继续实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政策,支持“4+3+3”产业集群不断壮大,支持我市重点推动16个产业转型发展。安排资金1.6亿元,积极争取省级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支持补齐产业发展短板,促进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和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推进电子商务、大数据、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支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筹措资金5000万元,支持“引金入汴”、普惠金融等政策实施。
  ——支持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改革开放创新方面实现突破。设立自贸区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推动自贸区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机制,加强科技投入考核评价,引导各县区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安排资金9000万元,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投入普惠性后补助机制,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壮大“双创”驱动平台,推动郑开“双创”走廊建设。安排资金7000万元,落实政府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小微企业担保代偿补偿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计划顺利实施。增加人才引进方面资金投入,整合资金1700万元,继续实施“汴梁英才计划”,开展“市校合作”和实施“千名学子留汴工作计划”。安排资金5亿元,增加国企改革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促进国有企业资产盘活做优,支持我市完成70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模式,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实现突破。实施推动我市积极融入“三区一群”的财政政策,支持实施“533”工程,推动郑汴一体化深度融合。统筹运用新增债券资金40.9亿元,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我市投融资公司去平台化,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统筹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资金1.4亿元,引导县区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实现突破。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压缩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硬约束,安排资金7000万元,确保兑现《开封市补齐产业短板及支持转型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各项奖励资金,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筹措资金5亿元,设立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资金开封子基金,支持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相关产业转型发展。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着力提升百姓生活幸福感
  根据全市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集中财力聚焦重点,支持破解“八需八难”,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实现突破。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统筹各项教育方面资金,着力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努力破解上学难。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安排资金3.3亿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安排资金1.5亿元,促进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落实教育脱贫政策,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扩大城乡就业。安排资金4.4亿元,进一步促进我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城市和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62元和每人每月154元。安排资金3400万元,继续提高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确保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落实各项促进居民收入增加的财政政策,支持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支持开展各项技能培训,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破解就业难题。
  ——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群众健康水平提升。安排资金2.6亿元,提高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0元提高至55元。落实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财政扶持政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着力破解就医难。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三农”加快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统筹整合资金2.6亿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五优四化”、“四好农村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厕所革命”、“6+1”乡村振兴示范线路打造等方面。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不断丰富城市内涵。创新财政扶持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升级。安排资金7000万元,继续实施“文化+”行动计划,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办好“两节一论坛一赛事”。
  ——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助力城市形象提升。继续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安排配套资金2.4亿元,加快推进“两改一建”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百姓住房难;规范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启动实施大兴社区等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筹措资金3.5亿元,推进城墙八期及北关街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7.1亿元,支持开尉路北延及金明大道北延、十三大街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稻一路等道路建设,着力破解出行难;安排资金3.3亿元,支持深入开展“五城联创”、“城市双修”,持续开展示范街整治。
  (三)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草案)加上各县区人代会批准的收入预算汇总后,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8亿元,增长10.6%,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167.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03.7亿元;扣除上解省级等支出16.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7%。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亿元,增长11.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亿元、调入资金5.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亿元,比2017年增加5.7亿元,增长11.6%。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2.1亿元,增长16.5%。其中:增值税14.4亿元、土地增值税5亿元、契税4.5亿元、企业所得税7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7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等8.5亿元。
  ——非税收入13亿元,下降1.8%。其中:专项收入3.7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1亿元、罚没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7.2亿元。
  支出安排。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9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8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5.6亿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3.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8亿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10.8%。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44.3亿元,占53.5%;项目支出38.5亿元,占46.5%。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亿元,增长18.6%;
  ——公共安全支出7.4亿元,增长12.9%;
  ——教育支出11.4亿元,增长12.2%;
  ——科学技术支出0.9亿元,增长18.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亿元,增长15.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亿元,增长2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亿元,增长10.6%;
  ——农林水事务支出4.1亿元,增长10.9%;
  ——住房保障支出1.6亿元,增长17.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0.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1亿元、上年结转10.6亿元,收入总计211.5亿元,扣除调出资金4.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7.4亿元,比上年增长91.6%。主要是深入开展“三块地”改革,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较多。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9.1亿元,收入总计130亿元,扣除调出资金2.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2亿元。市本级基金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4.4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3.3亿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0.8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5亿元;
  ——污水处理费0.4亿元;
  ——彩票公益金0.5亿元;
  ——债务付息1.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万元,全部为市本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3.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7.8亿元,预计当年结余5.3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1.8亿元,预算支出119.7亿元,预计当年结余2.1亿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2.1亿元,以往年度滚存结余3.4亿元,支出预算为64.5亿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2.4亿元,支出预算为21.7亿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9.9亿元,支出预算为9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4.6亿元,支出预算为22.7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4亿元,支出预算为0.5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0.6亿元,支出预算为0.4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0.6亿元,以往年度滚存结余0.6亿元,支出预算为0.7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开封市全市和市本级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强化资金统筹运用,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共财政综合治理能力,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一)深入贯彻执行预算法。大力开展预算法学习宣传,加强对各县区贯彻实施预算法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对县区预算编制质量、预算公开透明等的考核奖惩机制,引导县区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促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提升依法理财理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明确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坚决根据规定时限和方式及时公开。
  (二)狠抓收入征管。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征管,突出税收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涉税信息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信息系统技术支撑,不断推动涉税信息共享,促进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强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成为重要财源。
  (三)加强政府债务科学化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坚持“堵暗道”与“修明渠”相结合,拓宽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渠道,在债务率不超标准的范围内,努力争取省财政厅加大对我市新增一般政府债券倾斜力度。积极申报土地、棚改等收益平衡类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依法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规性,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四)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在中央、省出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推进市以下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强县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结合中央、省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进展和我市实际,研究完善市与县区收入划分办法。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按照中央、省部署,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扎实做好环保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
  (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加强绩效结果应用,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
  (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探索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适当核减其下一年度经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努力压减专项资金数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项目支出安排的科学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沉淀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和集中支付电子化,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逐步把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所有实体账户纳入动态监控系统。
  (七)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建设步伐,加强与省级平台、央属企业的合作。组建以财政部门牵头为主的投融资企业,将优质资产注入,采取现代企业运营模式,为我市加快建设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八)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在扶贫、民生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探索民生资金全领域“在线+综合”监管机制,构建源头控制、在线跟踪和监督问效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各位代表,迈进新时代,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务实苦干、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财政发展高质量,为我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开封更加出彩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