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9日在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开封市财政局局长 安洪海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围绕“1234”整体工作思路,坚持“好中求快”总基调,以稳增长、保态势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务实重干、奋力拼搏,财政的基础和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105574万元。执行中,经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调整为1083035万元,实际完成1082750万元,为预算的99.97%,增长12.6%。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068229万元。执行中,因中央和省补助、政府债券、超短收收入等增减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676266万元,实际完成26339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4%,增长1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17350万元,经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调整为617484万元,实际完成645547万元,为年预算的104.5%,下降16%。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10904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政府债券、超短收收入等增减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759803万元,实际完成6859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3%,下降9.5%。
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少较多所致。
(二)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26437万元,实际完成406731万元,为预算的95.4%,增长10.9%。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82658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716742万元,实际完成6851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6%,增长20.3%。考虑上年市区财税体制调整和中原银行税收上划因素,市本级完成了年初预算收入目标,同比增长1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90823万元,经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调整为400929万元,实际完成4427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4%,下降4.6%。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90823万元,经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调整为498211万元,实际完成4338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1%,增长0.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4458万元,实际完成3730万元,为预算的83.7%,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76627万元,实际完成519285万元,为预算的90.1%;支出预算为566070万元,实际完成558946万元,为预算的98.7%。
(三)2015年预算执行措施与成效。
1.财政蛋糕持续做大,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财税收入平稳增长,收入增幅排名全省前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8.3亿元,增长12.6%,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增幅全省排名第3位。其中市本级完成40.6亿元,增长10.9%,增幅全省排名第4位。全市税收收入完成75.2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9.5%,税收收入增幅为8.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6位。
——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3.3亿元,增长18%,增幅全省排名第4位,其中市本级完成68.5亿元,增长20.3%,增幅、总量均位居全省第6位。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188.9亿元,较去年增支32.7亿元,增长20.9%,民生方面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1.7%。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经济稳定增长。
——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增长。一是出台了《开封市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制定了16条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举措,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超过15亿元,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发展;二是出资5000万元设立了规模1.7亿元的企业还贷周转金,累计发放周转资金4.5亿元,帮助企业破解“转贷困局”;三是认真落实我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拨付资金4000万元,对购房者给予一定补贴,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四是调整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将缴纳时间由办理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前一次性缴纳,调整为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一次性缴纳,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
——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召开我市PPP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成功向社会推介30个PPP项目,总投资257.9亿元;积极向省厅申报我市PPP项目进入省级项目库,全市21个项目列入省备选库,6个项目列入省推介库;通过多方努力和积极对接,分别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交通银行河南分行及上海复星集团合作,成功设立了三支总规模300亿元的发展基金,三个基金的设立有力地支持了我市PPP项目快速实施,开港大道项目落地开工,民生养老院、体育中心等重点项目进入最后执行阶段。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7.1亿元(不含债券资金),增长15.5%,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其中争取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44亿元,教育方面资金10.1亿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资金16亿元,医疗卫生方面资金17亿元,农林水方面资金21.8亿元。
——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我市共积极争取到上级政府债券资金56.2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8.9亿元、置换债券47.2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农村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缓解了我市偿债压力,维护了政府信誉。
——促进科技创新。争取上级资金2000万元,安排科技专项经费1835万元,改善科技基础条件,助力我市科学技术研发;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建成10家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支持企业发展。设立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出台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缓解小微企业贷款压力;整合资金5000万元设立了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重点行业、新兴产业主导产品、畅销产品实施奖励补贴,支持开展“互联网+”行动计划,全面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落实资金9833万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加快发展。
3.加大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投入力度,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支持“三农”事业发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57804万元,增长28.1%。拨付各项惠农补贴资金5.8亿元,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落实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6121万元,对种植44.87万亩棉花的种棉农民进行补贴;拨付资金21019万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拨付资金15922万元,继续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53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9840万元,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全市教育支出完成458397万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将城市小学和中学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了20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年630元和830元;筹措资金7800万元,支持开封大学完成搬迁;落实资金9700万元,支持文化职业艺术学院和开封高中西校区全面建设;安排资金1500万元,支持市属职业学校建设,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发展。
——支持建设文化强市。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8141万元,增长60.4%。落实资金5000万元,市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顺利启动;拨付资金1500万元,支持汴京公园建设及周边环境改造,并于5月1日正式免费开放;落实资金2000万元,支持翰园碑林、朱仙镇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与就业体系。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351124万元,增长18.2%。落实资金15392万元,支持扩大就业,新增城镇就业7.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万人;在抗战胜利70周年前夕,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拨付资金3000万元,为全市4万余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了奖励扶助金;调增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使人均月工资达到1998元;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9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年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3800元和2800元。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25967万元,增长19.5%。落实补助资金15800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落实财政补助资金14.2亿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争取上级资金2549万元,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缓解了城市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全市住房保障支出完成90468万元。安排资金近3亿元,保障房周边十条道路全面开工建设;筹措资金5.8亿元,支持“两改一建”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共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64.8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4万套,基本建成7467套。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投资5500万元,支持魏都路拓宽工程实施和官坊街立交桥道口改造;下达资金11898万元,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拨付资金3亿元,支持开港大道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征迁;下达资金7400万元,继续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改善全市生态环境;拨付资金7400万元,支持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面貌。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创新理财方式。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将原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地方教育附加等8个项目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把政府性基金项目中结余较多的资金和全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一步提高了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能力。
——全面调整重点支出安排办法。着重清理规范了重点支出和收入挂钩事项,确保民生等重点支出需求。从2015年起,对教育、科技等7项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而是根据事业发展改革需要,结合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及财力可能,统筹安排,优先保障。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市共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8.9亿元,其中市本级5.3亿元、县区级3.6亿元,全部安排支出使用,增加了我市可用财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在市人大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了市级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同时,将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对县区转移支付情况、四本预算总体情况,将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扩大至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部门(涉密部门除外)。
——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同时,选取了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六家部门作为试点,启动了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出台了《开封市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并于8月底完成了市本级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探索尝试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占公共服务资金比例。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公共服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比例,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数字化信息采集外包等购买服务总计资金达到10945万元。同时,还在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等领域尝试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行源头管控,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控预算执行,要求年初预算一旦确定,不得超预算支出,不得擅自调整支出项目;继续实施统计通报制度、全程监管机制和经费支出管理考核机制,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使用的监督管理。
——确保调整基本工资政策落实到位。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明确了发放范围、发放标准、落实时限和经费保障来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和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政策于7月底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市财政进一步加大了现金调拨力度,及时将3.6亿元补助资金拨付县区,有力保障了各县区调整基本工资政策的落实。
——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省政府批准的211.85亿元政府债务限额,严控政府债务规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我市债务率控制在了合理区间。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市政府采购公务机票购买培训、农村支农政策培训、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工作者和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全市完成评审项目1335个,送审金额89.9亿元,审定金额78.2亿元,审减率12.9%。政府采购工作扎实开展。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5.6亿元,节约资金1.87亿元。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建成财政系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将工资统发和自有资金管理系统并入预算执行系统,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业务一体化数字平台建设。继续巩固公务卡改革成果。进一步扩大了公务卡使用范围,市本级实现累计办卡1.6万余张,报销还款8924万元,较好地控制了现金支出。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运用,累计监控各类不合规资金支出6000余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规范了财经秩序,保障了财税政策有效落实,促进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五年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奋力拼搏、务实重干,财税收入双双跨越新台阶,财政收支规模均再创新高,成功实现了市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全市财政收入总量翻番和市本级财政收入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十二五”奋斗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了100亿元大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260亿元,全市财政收入总量由全省排名第12位上升至第10位,跃升了两个位次,超过了周口市和三门峡市;全市财政支出总量由全省排名13位上升至第10位,跃升了3个位次,超过了平顶山市、许昌市和焦作市。“十二五”末全市财政收支总量分别是“十一五”末的近3倍和2.2倍,收支总量均位居全省第10位。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8.5亿元,市本级收支规模均位居全省第6位,成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原则,注重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财政效能、保障改善民生,公共财政体系更加完善,财政事业取得了新的更大进展。
——过去五年,是财政服务大局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持续发挥财政职能导向作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累计争取补助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700多亿元;理顺了市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管理体制,并将市区共享税收及附加地方留成部分市区分成比例调整为4:6;大力实施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政策,支持打好“工业强市”攻坚战;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大力缩减财政赤字,市本级结束了连续11年收支赤字的困难局面。
——过去五年,是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的五年。五年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持续排名全省前列,分别位居全省第1位、第1位、第1位、第2位和第3位。财政收入连续多年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37亿元增长至108.3亿元,年均增长23.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在2011年达到40亿元,2012年跨过50亿元迈上60亿元的新台阶,2013年又跨过70亿元,直接迈入80亿元的发展新阶段,2014年收入总量超过90亿元,2015年又突破了100亿元大关。
——过去五年,是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和各级财政实力不断增强的五年。“十二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由3.9%提高到了6.75%;全市税收收入由26.5亿元增长至75.2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持续保持在70%左右,“十二五”末税收收入规模是“十一五”末的2.8倍,年均增长23.2%。同时,各级财政收入迅速增长。市本级财政收入由17.6亿元增长至40.6亿元,年均增长18.2%,“十二五”末收入规模是“十一五”末的2.3倍。县级财政收入由14.6亿元增长至56.2亿元,年均增长30.9%,区级由4.6亿元增长至11.3亿元,年均增长19.6%,分别是“十一五”末的3.8倍和2.4倍。
——过去五年,是财政保障民生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十二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16.4亿元增长至263.3亿元,年均增长17.7%;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由76.2亿元增长至188.9亿元,年均增长19.9%,累计支出超过690亿元,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累计投入资金187亿元,全力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37亿元,着力提高了对各类社会保障对象的财政补助标准;落实资金31.2亿元,初步形成了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的多层次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撑体系;拨付资金126亿元,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过去五年,是财政体制改革日益深化的五年。五年来,全市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基本建立,预算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财政统筹能力持续加强;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细化,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优化;中期财政规划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顺利启动;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营改增”由点到面;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逐步深化,公务卡改革顺利实现“全覆盖”;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投资评审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法制建设、监督管理、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十二五”期间财政事业的发展和2015年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各县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狠抓落实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财政收入增势趋于平缓,但财政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编制需要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体制改革与现代财政体系建设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科学理财水平还需提高;财政职能转变还不彻底,民生方面的保障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和廉政防控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6年财政收支形势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
——收入方面。中央和省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补助地方支出增幅下降;我市传统行业增长乏力,新兴产业增长动力不足,经济缺乏新的收入增长点,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房地产库存居高不下,土地收益下降直接影响财政收入;“营改增”全面推开,继续实施减税政策,税收增长压力凸显。
——支出方面。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趋势没有改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增支需求仍然很大;加快建设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需要强化财力保障;部分企业在新一轮市场出清中面临破产清算,给财政带来不小困难。同时,在各个领域推进改革都要财政大力支持,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平衡财政收支压力较大。
——收入预期目标。2016年,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税收与非税收入政策变动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0%左右。
(二)2016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2016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全省财政工作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1234”整体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快”总基调,围绕经济发展“五个着力点”,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支持建设“四个开封”;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四带三区”、“两核六组团”加快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重点保障民生需求;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助力全市经济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三)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50327万元,增长10.7%。
市本级收入具体项目情况:
税收收入306216万元,增长11.6%,其中:增值税31805万元,增长12.2%;营业税106252万元,增长8.5%;企业所得税23973万元,增长8.9%。
非税收入144111万元,增长9%。其中:专项收入27818万元,增长3.8%;行政事业性收费26682万元,下降23.6%;罚没收入16738万元,下降3.7%。
——支出安排。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5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371万元,占46.9%;项目支出321615万元,占53.1%。上级下达市本级返还性收入3050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8356万元和专项性转移支付24809万元,全部用于安排当年支出。
2016年重点支出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948万元,同比增长20.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351万元,增长14.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593万元,增长129.3%,主要为开发区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力度。
——交通运输支出19844万元,增长8%。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232万元,增长82.1%。
——住房保障支出15129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34065万元,下降2%,其中本级收入安排379265万元,上级补助6825万元,上年结余47975万元,全部安排支出。
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76938万元。其中:成本补偿支出307466万元;马家河污水处理厂建设支出2000万元;内环路建设2207万元;孝严寺道路建设2150万元;魏都路建设等3120万元;城市维护支出5000万元。
——污水处理费2931万元。全部用于购买城市污水处理服务。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960万元。全部用于城市照明电费支出。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22252万元。其中:城市维护费支出10000万元;燃气和热力管网建设支出10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3100万元,支出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和政策性补贴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4951万元。基金支出579519万元。预计当年结余131032万元。
主要项目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9333万元,支出509333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100万元,支出9128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7085万元,支出 55207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363万元,支出3598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70万元,支出2253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开封市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三、2016年主要支出政策及重点工作
(一)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建设实力开封。
突出工业强市主战略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完善现代产业和科技创新支撑体系,推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助推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制定扶持工业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实施“7131”工业项目工程,提升工业项目建设和投资力度,增强发展后劲;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培育百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和建设特色专业园区,提高产业集聚区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等重大产业加快发展;用足用好企业还贷周转金,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开放招商深入融入“一带一路”,提升招商引资开放带动水平;充分发挥5000万元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引领作用,支持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引导企业加快新技术转化和新产品研发,促进经济发展创新驱动。
——促进服务业发展。研究实施刺激居民消费的财政政策,支持启动新兴热点消费促进工程,促进全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充分发挥3000万元服务业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推动商贸物流、特色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科技服务等高成长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壮大服务业企业规模;安排1000万元服务业“两区”建设奖补资金,创新“两区”投融资模式,完善“两区”基础设施和商业配套服务体系,重点加快推进示范区CBD核心区域项目建设,突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的引领作用,不断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
——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积极落实各项支农强农政策,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高标准良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推进粮食核心区战略实施;安排资金8000万元,加大对农田水利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市粮食生产实现“十三连增”;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补偿试点工作,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落实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财政政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推动新兴业态发展。以全市实施“双+”、“双创”为契机,制定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设立5000万元“文化+”发展资金,大力支持实施“文化+”十大专项行动,以“文化+”催生新兴业态发展;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创新“互联网+”新模式,以“互联网+大数据”为重点,不断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结合开港经济带的区位优势争取保税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发展众创空间;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培育现代金融新业态;继续落实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财政政策,推广新型孵化器模式,打造创业生态全链条。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建设文化开封。
制定稳定的财政投入政策措施,强化财政支撑作用,促进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内涵,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持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内容,全力支持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积极整合资金,设立300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大力支持宋都古城文化园区发展,继续支持办好清明文化节、菊花文化节、收藏文化论坛和国际茶文化研讨会,启动大相国寺周边环境综合改造,支持创建国家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健全普惠性基础教育体系的财政投入机制,安排资金1600万元,继续支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安排职业教育发展扶持资金3000万元,落实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的财政政策,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二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助学资助体系,解决贫困家庭孩子就学困难。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安排资金1500万元,继续推进文化惠民重点工程,支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市博物馆新馆、市体育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工。
(三)建立多元化财政投入机制,支持建设美丽开封。
积极谋划构建现代城镇、现代交通和生态环境体系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全市生态环境,打造郑汴一体化升级版。
——创新支持城镇化发展资金投入方式。着力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以支持“两核六组团”发展为重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大力支持“四带三区”加快发展,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成果,大力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旅游化标准城市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深化“五城联创”;全面落实促进房地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完善进城农民购房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八网”为重点,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加快城市内重要道路、“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和智慧城市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对“两改一建”投入力度,支持实施24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和解决33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及7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遗留问题;推广以货币性补偿方式征迁安置,推动实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采取商品房回购形式扩充保障性住房数量。
——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安排资金6000万元,建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支持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城市清洁河流行动计划的财政政策,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支持城市绿化、亮化,加强生态廊道、湿地、公园绿地和道路河渠两侧绿化,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四)健全民生保障投入机制,支持建设幸福开封。
进一步加大财政在民生方面的投入力度,继续支持实施民生工程,完善公共服务财政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全市人民幸福感。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和支持我市扶贫开发“五个一批”工程的财政政策;安排资金9500万元,着力打造新“133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的政策措施,推进农村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完善支持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政策,健全农业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民进一步增收。
——深化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并适度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加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合力度,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落实推动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筹资机制,将大病保险制度覆盖面扩大至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推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全面支持实施“两孩”政策。
——强化社会保障与就业。完善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全面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加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大病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完善对困难群体帮扶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加大对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五)坚持统筹谋划,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按照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主体、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和强化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为“一体两翼”的总体改革布局,重点推进以下改革:
——继续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办理部门申请追加经费事项;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两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理顺事权和责任,转移支付资金一律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
——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继续推进“营改增”扩面,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清理、整合、规范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建立以税收收入为主导、政府非税收入适当补充的收入体系。
——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创新PPP项目收益和分配机制,充分运用8000万元PPP引导资金和现代融资手段,积极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和经营;积极与省母基金联动,研究激活“浦银汴投城市运营发展基金”、“交银汴资城镇化发展基金”和“城市发展基金”三支基金;大力推进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上采取PPP模式。
——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积极在市级推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逐步探索形成成熟的编制框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资金、存量资金、债务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等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统筹的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财政资金的有效供给。
——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取消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调整支持方向与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部门主要职能相偏离的项目;统筹整合归并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的项目,确保专项资金数量明显减少;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盘活,加大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等各类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加强政府债务支出项目储备库建设,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奋力拼搏、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