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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多元化解绘就为民解纷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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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示范区以“调解+”构筑示范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调解格局,取得较好效果。

强化组织队伍

示范区成立区人民调解中心,下设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不断健全和完善区三级调委会组织,8个乡(场)街道、111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区、乡(场)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不断调整充实、选准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吸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律师等加入调解队伍。兼职人民调解员120人,专职人民调解员30人。全区共签约20多名村居法律顾问、并培养了400多名社区“法律明白人”,共同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

示范区坚持周例会、月通报制度,定期邀请区法律服务团成员、公职律师、法官、市局专家对专职调解员开展法律条文解读和业务知识培训。并邀请优秀调解员以互动交流、案例分析、调解现场教学等方式分享传授不同纠纷类型调解经验做法,以调解练兵,提高全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解纷水平。示范区司法行政系统严格执行每月一考评与“以案定补”工作制度。通过月工作推进会通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推动多元化解长效发展。

延伸工作触角

示范区不断延伸矛盾化解工作触角,形成“调解+警情”“调解+诉讼”“调解+劳动争议”等不同模式个性化调解的“调解+”工作格局,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区司法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成立驻金明池、梁苑、杏花营、城西、西湖、金耀、水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通过承接化解派出所受理的民间纠纷和可调解的治安纠纷,为公安刚性执法赋予调解柔性化解,实现人民调解与公安警务处置相互衔接、有效融合。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成立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实现“调解+诉讼”有效衔接,助力积案化解。诉调联动中心选拔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专职调解员具体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每月根据区法院委托开展调解工作,形成“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流程。特别是在物业纠纷调解中,调解员兼顾法、理、情,既引导物业公司理解业主对服务质量的合理期待,又向业主解释物业的运营成本,在矛盾解决的同时消除误会,以更加柔和的方式解决问题;区司法局联合区人社局制定裁调联动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实现“调解+劳动争议”,区调解中心安排专人对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规范案件流转程序。编写劳动仲裁相关知识点和法律依据汇总,方便各调解员开展自学,提高调解水平。

稿源:长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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