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公布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为依法开展打击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和体验,现将本单位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开展医疗美容、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互联网医疗平台、健康咨询平台、社交媒体账号等;

(三)从事医疗广告代理、发布、推广的机构和个人。

二、举报内容

(一)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

(二)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但发布内容与审查内容不一致;

(三)以虚构或冒用的医生、患者、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名义形象进行代言;

(四)以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通过宣称其诊疗技术、硬件设备、诊疗效果优势等对具体医疗机构作推介;

(五)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营销宣传医疗美容、“无痛无伤害人工流产”等诱导群众就医;

(六)虚构病情、夸大病情严重程度等诱导患者接受不必要的诊疗服务。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71-23861569

举报邮箱:kfwszcfg@126.com 

举报地址: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科111室

四、举报投诉受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必须对举报的真实性负责,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详尽。举报人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及时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实名举报事项,我们承诺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9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