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6月26日,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组一行5人,在安阳市仲裁院院长张祝强的带领下,到开封市开展仲裁案件规范化评价工作。开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长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仲林和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同志等陪同。
评价组首先听取了开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随后,评价组先后到开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顺河回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祥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现场观摩庭审、查看案件卷宗,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对仲裁业务制度建设、仲裁案件处理程序、仲裁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对举证责任分配、调解方式方法、裁审衔接、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等问题相互交流,交换好的经验做法。
评价组一行对我市调解仲裁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客观的评价,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案件处理流程、裁审衔接、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等方面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同时也对我市的仲裁工作在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规范化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对今后我市开展仲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市调解仲裁工作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办案质量,积极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全面提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效能,努力开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