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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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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三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获评第四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 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局党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法治专题学习4次,系统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实现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全覆盖。依托“三农”宣传阵地,结合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核各类行政文件48件,规范性文件6件,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2次,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提供各类法律意见书28件,为重大决策和涉法事务提供了专业支撑。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动,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四张清单”制度,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依法减免罚金4.8万元。创新监管方式,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大幅下降63.6%。开展“绿剑护粮安”“秋风行动”、渔政“亮剑2025”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643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240家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5件,罚没款56万余元。

(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达90%以上,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5项。积极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开展证照到期提醒8次。创新服务模式,通过派驻企业特派员、召开政银企对接会等方式,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年入企服务84次,解决经营困难12个,助力涉农企业融资超9000万元。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推进各项迎检和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得到了人大的肯定。同时,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8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答复举证5件。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重点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进行多维度解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0余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结。完善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市级信访案件3件、市长热线交办事项212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全年调处矛盾纠纷203件。

(六)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整体布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法治人才专业素养。强化监督检查,将法治建设情况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运用有待深化。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加强,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重效率轻程序的现象。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现有执法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一专多能”型人才缺乏,特别是在机构编制受限的背景下,法律专业人才补充困难,执法办案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普法宣传深度有待拓展。面向农村和农民的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部分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仍需持续发力。

三、 2026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丰富学习形式,增强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素养培养融入日常工作中,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聚焦执法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执法铁军。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选拔培养业务骨干。积极探索“师带徒”等传帮带机制,加速年轻干部成长。加强对乡镇执法业务的指导,不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深入调研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内容的精准性。积极运用以案释法、微视频、法治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拓宽普法渠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努力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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