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逐渐炎热,驱蚊花露水、电热蚊香液、驱蚊手环等驱蚊、止痒卫生用农药进入畅销季节。为加强卫生用农药的质量监管,规范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市场秩序。连日来,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了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经营主体经营的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是否由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采购、销售的产品是否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保存台账,进口的卫生用农药是否附具中文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检查。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发挥“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机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现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好进销台账,及时下架过期产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法人员共检查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30余家,卫生用农药品牌40余种,产品1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防蚊驱蚊类卫生农药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防蚊驱蚊类卫生农药,生产经营假、劣防蚊驱蚊类卫生用农药,无证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全面保障市民安心度夏。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