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机关事务中心成立于2010年,主要业务工作开展于2011年。在2023年全省机关事务重塑性改革中,原开封市机关事务中心与原开封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整合,重新组建开封市机关事务中心,为市委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省级参公单位,核定15个科室,事业编制人员70名;成立了由我局全资注册的正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市级党政领导公寓管理工作。
开封市机关事务中心以“争一流管理,创一流服务”为目标,认真履行服务、保障、管理职能,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先后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省级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全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机关事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并组织 实施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统一管理。
(二)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推动市直机关土地、办公用房、经营性住房等不动产的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权属、统一调配,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规划、处置工作;统筹整合各类资源,推进市直机关办公区相对集中;负责省管干部周转住房的管理保障工作。
(三)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统一配置、统一处置;承担重要公务接待、重大公务活动车辆保障。
(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五)推进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一管理;推进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保洁、绿化、保安等后勤物业服务的统一管理;负责省管干部周转房等生活区的后勤服务保障。
(六)负责全市公共机构大型场馆统一管理,承担场馆后勤服务保障社会化运营管理。
(七)负责集中办公区会议室的统一管理,承担集中办公区各类会议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日常用品及大宗专项的采购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务接待服务统一管理;拟定接待工作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接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等对口部门来汴的厅级以上领导同志;负责接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开封市重大活动的内事接待工作;接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宾客;负责接待业务的指导、培训等工作。
(十)负责机关运行专项经费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物业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机关食堂运营等机关运行经费的统一管理;负责拟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服务标准及相关支出定额标准。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