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服务年度计划;承担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培训规划,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企业服务办公室(电话:22581075)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相关文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