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高端装备、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全市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地方性配套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
装备工业科(汽车工业科)(电话:225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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