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认真部署下,鼓楼区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定不移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推动新时代新征程鼓楼健康发展。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站位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领导组织保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挥“领头雁”作用,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确保全区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地。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列入鼓楼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内容,列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学法计划》,并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区委党校重点课程。坚持带头讲法治课,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三是加大督查考核,完善法治保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为巡察、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召开中共鼓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会议。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2人,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34人,街道主要负责人述法13人,其他述法主体述法152人。四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推进“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中共鼓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动全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20余场,发放各种普法宣传材料5.2万余份。五是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积极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组织开展了四期“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共计268人参加了培训。六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组织开展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查全区红头文件目录74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2件。七是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落实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在区公安分局、人社局、卫健委、市监局设立行政调解室,配备19名行政调解员。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把好行政执法证件入口关和年审关。制定并执行鼓楼区《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督促各执法单位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同时组织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年审考试。通过年审329人,注销执法证件16个。二是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召开两次“双下降”工作推进会,印发《鼓楼区规范执法行为 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分工,对败诉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开展各季度行政执法案卷交叉互评工作。共抽查案卷87本,发现基础问题1处,一般问题465处,各单位已将评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四是持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年在全国公共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7834条,行政处罚361条,执法证件年审结果予以公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贯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共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4人。五是认真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开封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使用情况,及时将相关问题上报市司法局。六是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工作。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复议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共收到复议申请51件,受理35件,办结35件,其中纠错1件,经复议后被起诉1件,经复议后一审败诉0件。七是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验收。8个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确保实际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编制数的80%,各街道已经按照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八是开展重大处罚备案工作。共审查4个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经审查,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备案要求。
(三)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法治作用。一是落实以“诺”代“证”,做优服务少跑腿。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受理案件,积极落实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截止2024年11月25日,共接待来电、来访1742人次,通过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6件,帮助群众代写法律文书7件,为不方便现场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次,远程指导申请1次。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多举措提升质量。通过回访受援人、旁听庭审、案卷评查等形式,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实行“一人一回访、一人一登记”,开展不定期集中回访。组织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3次。建立案件质量评估小组,采取日常评估和同行评估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归档案件实施“一案一评估”。组织律师开展案卷评查4次,卷宗合格率为100%。三是做好需求引导,多形式普法促宣传。结合每月重点工作有侧重性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将主题专项宣传与参与社会服务宣传相结合,将网络渠道宣传与社会实践宣传相结合,持续深化法律援助品牌建设,面向特殊群体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服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余次,布置展板60余块,条幅40余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撰写活动简报30余篇,其中《送法进军营 法治伴军行》《开封:当好护苗使者 法治课走进幼师“朋友圈”》等多篇信息被河南司法行政在线、开封日报等省市级媒体刊发报道。四是加强站点建设,完善法援服务网。依托8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纵向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联合区法院、检察院、残联、妇联等部门设立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交警大队第二支队成立开封首家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调处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自该工作站成立以来,解答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民事赔偿数额计算等法律咨询共计40余起,受理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案件3件。五是完善横纵平台,强化服务保障。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8个,在42个社区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纵向网络体系全覆盖。截止2024年11月22日,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人1742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件,获赠锦旗2面。六是做优村(居)服务,护航乡村振兴。我局公法中心为全区42个社区配备9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积极组织法律顾问深入村(居)社区,为村内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各村(居)法律顾问共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36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2起。
(四)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自2024年以来,在我局登记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在册人数为302人。全面实现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安置帮教工作。二是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中,书面成功调解案件475件,口头成功调解375件,案件调解率达到98.2%。三是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推进。持续开展线索摸排,加大社区矫正涉黑恶案件重点人员管控力度,确保不脱管,不漏管,防止重新犯罪。聚焦重点区域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页200余份、摆放展板40余块。四是全力协助“宋都调解”法治电视栏目拍摄工作完成,通过鲜活的调解案例引导教育当事人和观众学法用法。截至目前,协助拍摄《宋都调解》栏目1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领域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文书制作瑕疵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普法宣传的方式有待创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的能力尚有欠缺。普法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结合不够紧密,普法工作的渗透力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助推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受理举报投诉纠纷处理全过程。加强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工作。整合各类行政执法监督力量,着重做好街道综合执法、常态化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认真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优化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站负责人、新入职司法所锻炼律师、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社区民警互相配合,引导基层群众规避利益纠纷,全面保障群众权益。探索惠民新举措,聚焦法律服务方面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化纠纷、解难题。加大法律服务宣传,提高知晓率与影响力。加大经费保障,落实补贴发放。加强中央及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一步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及值班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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