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鼓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
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建立完善防汛指挥体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汛期防汛抗旱专项工作机制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开展工作。现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指 挥 长:潘 磊 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李亚群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韩刚岭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朱登斌 副区长
兰国强 副区长
陈晓龙 副区长
尹睿娜 副区长
徐 鹏 区政府办主任
钱海洋 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何志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广慧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人
郝香红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徐 哲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新鹏 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王 炎 区互联网舆情研究和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高红玲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 勇 区财政局负责人
刘志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崔 杨 区民政局局长
张 敏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苏津新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富涛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谷大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鼓楼区分局局长
艾春乐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韩 笑 区商务局局长
魏永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窦丹丹 区文化和旅旅局局长
杨泳淼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勇 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党组书记
杨路瑶 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范 磊 团区委书记
孙增福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江新开 区生物医药园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郑国胜 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
张宇航 相国寺办事处主任
刘 璐 新华办事处主任
陈亮亮 卧龙办事处主任
赵 峰 州桥办事处主任
葛 瑶 五一办事处街道党工委书记
侯冰霖 西司门办事处主任
程 炜 南苑办事处主任
岳朝波 仙人庄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下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防办),区政府三级调研员刘俊昭兼任区防办主任。区防办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承担,区应急局局长何志华兼任区防办常务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承担。
附件:鼓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025年7月11日
附件
鼓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区防办宣传和舆论引导专班工作,组织全区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应急新闻宣传工作,统筹组织灾害重大舆情综合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委社工部:负责组织动员指导志愿者,在区委、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区互联网舆情研究和应急保障中心:加强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统筹做好综合分析研判、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管控重大灾害的网络谣言。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依法依规对防洪河道整治、安全建设、防汛通信工程、水文监测、抗旱等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部门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汛、抗旱、救灾等资金筹措,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盗窃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活动,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指导和开展全区水旱灾害的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受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教育系统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工作和全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汛期安全工作。提高教育管理人员和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学校灾后规划重建工作。加强防汛抗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师生开展防汛抗灾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落实汛期学校安全度汛方案,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工业行业领域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及抢险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中的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病防治信息,做好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区应急管理局:参与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区领导组织重大水旱灾害处置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发布,组织、指导遭受洪涝及严重旱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参加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以及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鼓楼区分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负责灾后重建等永久性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水质污染的统一监督与管理,在水污染危险期,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扩大;公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河流污染的监测工作,及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区商务局:负责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及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进行监控,组织好所管辖企业的防汛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办事处及社区开展危房排查及危房安全整治,协助其他房屋产权人对灾后房屋进行维修、重建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水旱灾害发生后,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防汛抗旱工作。强化路网内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保障,加强农村公路水毁交通设施修复,强化灾害易发区安全管控。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城市防洪预案和城市排水防涝预案,根据汛情组织城市排涝任务;掌握城区防汛情况,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负责城区防汛设施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防汛抗旱机械设备调配,掌握农业林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林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农田排涝工作,做好内河防汛工作,对辖区河道开展汛期巡查。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旅行社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旅游景点以及设施的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督促旅游景区、旅游团队落实防汛应急各项措施,保障团队游客、散客生命安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区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市场流通主体和价格进行监管,加强对防汛抗旱食品、药品质量监督,保证救灾食品、药品安全。
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统筹相关成员单位提供防汛相关政务数据资源,并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
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用房、大型场馆区域防汛物资采购、排水防涝等防汛事务工作。
团区委:负责动员、组织全区共青团员、青年,在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根据汛情、旱情发展,统筹组织民兵、协调部队参加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行动,召集民兵开展防汛抢险业务能力培训和训练。
区生物医药园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园区相关企业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督促企业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需要,及时组织消防救援队伍担负抢险、营救人员、转移物资及执行有关重大决策实施的任务。
市交警二大队:负责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绿色通道机制,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