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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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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含兰考)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开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25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审议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及2025年管理费用计划

2.出台《开封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

3.发布《开封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

4.延长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时限。

5.制定《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6.调整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7.出台支持跨区域通勤租房提取政策。

8.提高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

9.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政策

兰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25年召开0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开封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7个处(科),5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82人,其中,在编71人,非在编11人。

兰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供事业单位4个处(科),0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5人,其中,在编7人,非在编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586家,净增单位198 家;新开户人数1.6744万人,净增人数-0.0824万人;实缴单位3293家,实缴人数23.1973万人,缴存额34.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4%、下降0.35%、增长6.19%2025年末,缴存总额282.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4%;缴存余额135.72亿元,同比增长12.5%

开封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兰考县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

(二)提取2025年,5.0951万名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9.23亿元,同比下降1.4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6.06%,比上年减少4.3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46.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2万元,其中兰考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0912.1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99%、11.4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9410.9亿元,兰考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51.29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82亿元。其中,市中心8.46亿元,兰考县1.36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036万138.54 亿元贷款余额74.2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62%、9.65%、3.3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4.72%,比上年末减少4.86个百分点。开封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兰考县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62429528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48340.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3587.94万元。

)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1.65亿元。其中,活期1.28亿元,协定存款1.2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05亿元,1年以上定期52.1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3437.25万元,同比增长0.13%。其中市中心29410.43万元,兰考县4026.82万元;存款利息12314.4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1118.5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2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0591.87万元,同比增长12.99%。其中,市中心17899万元,兰考县2692.87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9419.02万元,归集手续费428.2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44.54万元,其他0.0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2845.38万元,同比下降15.32%。其中,市中心11511.43万元,兰考县1333.95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44.9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135.49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464.98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49.3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109.3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1697.96万元,兰考县上缴1411.41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425.6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290.6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88924.54万元,兰考县提取6366.0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577.7万元,同比增长5.04%。其中,人员经费1115.77万元,公用经费36.8万元,专项经费425.13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336.4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068.73万元、33.2万元、234.49万元;兰考县管理费用支出241.2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7.04万元、3.6万元、190.6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421.16万元,不良0.057%其中,市中心0.06%兰考县0.01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425.66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5.46%,非企业单位占64.33%,灵活就业人员占0.21%。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4.45%,非企业单位占44.85%,灵活就业人员占0.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2%,租赁住房占3.98%,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8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2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0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3.0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8.55%,比上年末增加0.39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0.9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9.0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6.8%,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3.2%,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25.91%,30岁-40岁(含)占50.4%,40岁-50岁(含)占19.32%,50岁以上占4.3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8.0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5%。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2.97%,比上年减少6.1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开封市(除兰考县

(一)夯实缴存基础,推进归集扩面。

一是梳理规范归集业务办理流程。制定《归集管理实施细则》《归集管理工作要点》《归集业务办理手册》和《单位网厅操作指南》,进一步精简要件材料,方便缴存单位。同时开展培训15场次,培训人员1300余人次,确保细则的顺利实施。二是坚持“应缴尽缴、扩面提效”原则,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扩大制度惠及面,通过政策宣讲、数据比对、精准服务等方式,推动非公企业、新业态群体等重点领域建缴。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自媒体从业人员、零工劳动者等无固定用工单位的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断推进建制扩面多元覆盖。三是开展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清理。为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睡眠账户专项清理工作,通过系统化推进、多维度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自清理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媒体发布公告14批次,清理注销单位账户80个,封存单位账户477个,清理封存个人账户5349户,封存资金约2839.33万元,进一步提升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优化贷款政策措施,提升职工购房能力。

一是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根据市政府《开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二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要求,5月份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下调0.25个百分点,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三是调整最高可贷额度。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20万元提高到132万元,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过去的二孩、三孩家庭分别上浮8万元和15万元,调整到在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统一上浮20%。四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要求,延长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时间,申请人贷款年限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后5年。男职工最高可贷年龄为68岁,女职工最高可贷年龄为63岁。

(三)支持缴存人应提尽提,有效发挥支持作用。

一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在2022年首次出台加装电梯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于2025年1月出台《关于调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的通知》,精简提取材料,增加提取对象,扩大了受益范围。4月在梳理郑开提取业务办理标准时,将加装电梯的提取时限从2年延长为5年内可以提取。二是大力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安居。为进一步推进“租购并举”政策落实,对我市租房提取额度进行调整。单身缴存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800元调整为1000元;已婚缴存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1600元调整为2000元;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为2400元。同时出台支持跨区域通勤租房提取政策。为更好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制定跨区域租房提取相关政策,实现我市缴存职工在市辖范围内,跨区域租房提取公积金,充分发挥公积金对住房租赁住房市场的支持作用。三是出台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新规。为更好支持居民住房消费,助力群众安居,在我市实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政策,即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5年内新购房屋,缴存职工可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进一步拓宽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有力促进了房地产消费市场。

(四)推进郑开公积金同城化,惠及两地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探索郑开公积金同城化服务实践,拓展通办业务边界,建立更加融合高效的跨区域办理新模式,按照2025年郑开同城化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市公积金中心在原有郑开公积金同城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郑州公积金中心对接,不断深化同城服务理念,助力推动区域间协同发展,积极推动成立郑开同城业务工作专班,梳理两地公积金业务办理标准,经过多番协商研讨,于6月26日联合发布《郑开住房公积金业务通办事项材料清单目录(第一批)》,实现省内跨区域公积金服务标准化政策的零突破。此次郑开公积金通办事项涵盖15类提取业务及5类查询业务,该项措施的落地,进一步优化服务事项清单、丰富跨域通办事项内容、简化业务办理要件、深化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了跨区域业务办理的提质增效。2025年1至12月,共受理在郑州购房职工提取公积金业务817笔,提取金额4464.8万元,共受理郑州缴存职工贷款255笔,贷款金额1.25亿元,支持本市住房销售面积3.27万平方米。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市共受理郑开两市缴存职工公积金提取业务2136笔,提取金额1.19亿元。共受理郑州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1205笔,贷款金额5.75亿元,支持开封市住房销售面积15.22万平方米。郑州市共受理我市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229笔,贷款金额1.5亿元。

(五)加快数字化发展,数据赋能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全面落地实施,通过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实现了公积金贷款三部门联动,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成为全省首批完成该项工作的城市。截至2025年12月底,通过省政务平台共计办结296笔,贷款金额1.31亿元,办件量处于全省前列。同时,开展企业用工“一件事”的系统联调工作,并与市统一受理平台联通,完成事项配置。二是上线公积金AI智能客服。在微信公众号上线了公积金AI智能客服系统,可识别语音、文字多种交互方式,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即问即答。三是筑牢数字化发展基础。按照国产化改造工作要求,对中心业务需求进行全面梳理,拟定系统升级总控表,做好系统升级各项准备工作。集中力量抓好制度标准建设,按照省厅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完善并修订了《G系统安全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等文件。12月份,按照省厅要求进行网络与数据安全现场指导服务检查,对公积金业务系统的网络安全情况、数据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邀请市网安支队参与测评,对业务系统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业务系统安全防控水平,确保公积金的资金和信息安全。

(六)加强风险防控,保证资金安全运作。

一是健全贷款管理措施。注重贷款质量,使贷款审查、审批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开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管理规定》进行项目准入审核,实地勘察楼盘项目进展情况、施工进度,完善楼盘备案管理。针对现房销售贷款,要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放款,从源头做好资金风险防范工作。二是强化公积金提取审核。对每一笔提取业务进行细致核查,重点审查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真实性等。针对二手房频繁提取等异常情况,建立专门审核机制,防止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发生。三是定期开展内部稽核与风险排查。制定详细内部稽核计划,定期对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稽核,及时发现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与违规操作。针对稽核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开展逾期贷款清收工作。为强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市公积金中心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通过建立催收工作台账、“一户一策”等措施,大力开展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累计完成逾期清收1615.69万元,使我市逾期贷款率下降至0.25‰,有力的保障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五是强化投诉受理工作机制。针对今年以来持续增加的公积金未缴欠缴投诉事项,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强化舆情风险管控和问题化解机制,联合专业律师队伍,针对未缴欠缴投诉事项,通过建立执法工作台账、搭建协商沟通渠道、下发督导文书等措施,共开展行政执法41次,为25名职工追缴公积金18.27万元,有效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权威性,保障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政策宣传,行业形象大幅提升。

一是加强惠民政策宣传。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介,将新政策、新动态、新内容及时地对外公布,对中心各项服务措施,便民政策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制作拍摄公积金业务宣传视频4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高效办成一件事”操作视频2期,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坚持政策下基层活动。持续开展公积金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宣讲活动,面对面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三是开展专项宣传活动。2025年开展走进“春风行动”招聘会、走进河南省个人养老金活动、走进开封市高校毕业生等活动,现场宣讲公积金政策。参加了市住建局举办“菊韵宋风,好房安居”金秋房博会宣传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上万件。

兰考县

 兰考县住房公积金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2025年支持3453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持445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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