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开封市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为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中心一把手李红宁主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每月组织党组理论学习,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通过学习各项政策法规,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一是加强综合服务措施。在业务大厅设立住房公积金服务专区及自助服务区,集中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3大类39个小类的业务。二是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创新举措,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强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三是优化政策,提升群众满意度。设置“党员先锋岗”,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延时办”、“上门办”、“一次办”以及政策宣传等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和志愿服务,今年以来组织单位培训15场次,培训人员1300余人次,开展政策业务宣传9场,实施便民服务27人次。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进楼盘、进企业、进社区,调研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和诉求,先后推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全面落地实施、调整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结合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要求,延长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时间等多项便民惠民政策。出台了《关于调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标准的通知》、《开封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郑开住房公积金业务通办事项材料清单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多项政策文件,着力改善民生,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提高依法决策机制。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坚持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对公积金中心的重大事项等专项活动工作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二是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履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中心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 5 件。审查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4份。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11件。协助处理各类法律纠纷6起,其中参与信访投诉法律调解5起,行政复议1次,均妥善达成处理结果。
(四)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清理。2025年共制定包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标准的通知》、《开封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8份,均按要求落实备案程序,并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
(五)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中心现有执法人员19人,工作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25,共计办理职工投诉41件,已完成25件,补缴住房公积金182707.2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把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积极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对建议中提出合理意见,积极采纳,融入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中,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回应。
(七)加强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宣传培训。一是强化系统内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专题会议、培训学习活动11次,其中集中学习6次,业务法务座谈会2次、行政执法规范化推进会1次、法治专题培训2次。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校园、行政事业单位宣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引导单位规范缴存。
二、存在的不足
2025年,中心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先进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力量仍显薄弱,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与职工维权需求不匹配,法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建设理论学习不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建引领。中心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公积金事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公积金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强化为民服务能力。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着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效能,推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工作考核力度,督促公积金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标准化。多措并举化解纠纷,持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固化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调解方案,加强调解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办案工作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公积金政策宣传走深走实,创新思路方法、开阔工作视野、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年度政策宣传工作措施,推进公积金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动态维护重点宣传对象,用好新媒体平台,持续提升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