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提出了“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大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今后五年财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两个确保”目标,坚持“16136”总体工作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加快“八个开封”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封,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作出突出贡献。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与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23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全市经济财政形势既面临风险挑战,又面临重大机遇。从经济环境看,世界经济在世纪疫情、地缘风险加剧等因素交织影响下,不稳定、不确定、不平衡性将更加突出,我们将面临更多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面对内外部阶段性、突发性因素冲击,我国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具备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内在向上的发展趋势。但我国经济持续复苏基础尚不牢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各种风险挑战仍严峻复杂。从财政形势看,国家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成效凸显,我国经济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企稳回升,但整体经济形势仍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给财政收支带来较大影响。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和土地出让市场持续低迷等,导致新的财力增长点减少、潜在增长率下降。在增收承压的同时,各项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对财政支出的需求不断加大,加之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及债务还本付息、PPP项目付费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短期内因减收增支形成的财政紧平衡状态难以改变。综合考虑,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预期为7%左右。这一预期是指导性的,也是比较积极、符合实际的。各县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预算。
2023年市本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开封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各级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坚持“16136”总体工作思路,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支持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发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持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严肃财经纪律,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兜牢民生和基层“三保”底线,为勇做全省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提供坚实支撑。
(二)2023年主要支出政策和重点工作
根据2023年预算编制安排,综合考虑开封市经济发展基础条件和目标方向,将着力抓好五个方面重点任务:
1.聚焦降本赋能,更高站位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站位大局、服务大局,精准有力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市稳增长工作部署,持续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速、加力、增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精准落实新的一系列退税减税降费等惠企利企财税政策,继续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为市场主体撑腰护航。围绕企业成本高、现金缺、融资贵、用工难等,持续增强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协同,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不断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负。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坚持“项目为王、产业为基、制造为要”,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增加投入,强力支持我市实施“8232”投资促进计划。精准把握上级政策导向与资金投向,提前筛选储备管长远、利大局的项目清单,最大限度争取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上级资金资源,加快创新驱动及新基建、先进制造业等八大领域项目建设。用足用好产业基金、PPP模式、政策性银行贷款等各种金融工具,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六大片区”,切实用投资拉动经济稳定增长。推动消费持续恢复。紧紧把准国家消费升级趋势,制定实施刺激我市消费需求的财政政策,筹措资金1亿元,持续支持开展餐饮、商超、旅游、住宿、汽车等重点领域消费升级行动,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逐步恢复。综合运用财政奖补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零售企业、传统商圈、街区、门店、旅游景区进行数字化改造,支持电商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安排资金2.9亿元,适度扩大公共消费,保障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净化,支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安排资金1.7亿元,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清明上河园加快IPO上市,打造“元宇宙”产业等智慧文旅消费新场景。
2.紧盯发展关键,更实举措支持重大战略实施。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投入体制,加强基础和应用研究投入,优化调整科技经费支出结构。市本级安排资金1.8亿元,推动争创创新平台,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实施“东京英才计划”。充分发挥科创基金和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引导国有资本和金融机构对基础创新能力领域进行主动投入。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安排资金3.4亿元,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引领推动“三大改造”,支持巩固提升战略支柱产业和加快发展数字核心产业,支持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氢能产业和壮大现代服务业,推动汽车制造、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做实。积极与省基金对接,探索设立河南高端仪器仪表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子基金,加速打造我市高端仪器仪表基地。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筹措资金4.1亿元,引导社会资本主动投入,支持郑开科创走廊、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等项目建设,打造郑开半小时通勤圈,加快推进郑开同城化进程。用足用好上级资金和债券资金,支持更新改造“四厢二十坊”和火车站周边棚户区,保障改造老旧小区144个、背街小巷154条,支持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三化”水平。树牢整片区开发理念,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的统筹力度,积极争取国开行融资贷款,加快沿黄高速、G230封丘至开封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建设黄河大街南延、东京大道东延,支持再打通6条断头路、卡脖路。灵活运用阶段性信贷政策和保交楼专项借款,引导国有公司积极参与,持续推进“保交楼”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四个优先”,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用于乡村振兴比例。安排资金6.3亿元,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坚决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确保全市粮食产量总体稳定。着力优化农业农村投入结构,安排资金1.5亿元,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深入开展“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优、一县一业”等特色产业促进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农民增收有效机制,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多渠道筹资13.7亿元,优化资金投入方向,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85公里,继续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63.75万亩,改造户厕3万户,努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3.坚持人民至上,更富成效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推进实施省、市民生工程,持续破解民生“八需八难”。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市本级安排资金4.4亿元,坚决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力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低碳产业,进一步推动尾水湿地和古城区河湖水系修复,不断提升碳汇能力,支持完成冬春国土绿化1.2万亩。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收费的标准和内容,不断提升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效率、管理水平。支持做好稳就业工作。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筹措资金2.2亿元,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4万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2.1万人。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资金16.9亿元,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和开封大学纳入河南省“十四五”本科层次建设,大力支持我市创建省级产教融合试点。支持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安排资金12.5亿元,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支持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和托育机构建设,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加强未成年关爱保护,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健康开封”建设。筹措资金18.4亿元,加强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加快推进市中心医院新院区等重点卫生项目建设,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持续开展“两癌”“两筛”,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繁荣文化建设。有效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优化投入保障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安排资金3.2亿元,以修复古城墙文化带、千年中轴线文化带、大运河及水系文化带为引领,深入实施宋都古城保护与修缮工程,保护传承宋文化,推动“书香开封”建设。
4.围绕重塑重构,更大力度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以国企重塑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企业市场化转型,努力把国企打造成为开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顶梁柱。实施专业化重组整合。以国资集团为抓手,推进深度整合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管资本的国资运营主体、管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和管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的“1+4+N”新国资布局结构,努力打造“1家AAA、4家AA+”的高信用评级企业集群,力争2023年市管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突破2300亿元。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分类授权放权,完善国资在线监管,实施“定机构层级、定责权限定、定治理规则、定职数员额、定薪酬标准”的五定改革。全面实现工资总额预算,加强职业经理人招聘,强力推进中层管理人员竞聘制、任期制、岗薪制、末位淘汰制“四制”改革。提升服务发展水平。依法依规推动存量资产资源注入国企体系,提升国资集团公共资源整合、市场化融资、项目统筹、对外合作共赢与风险防控五种能力。依靠制度优势、资金和人才实力,聚焦主业发展,加强专项债、信用债、政策性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多元化融资,主动承担现代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专项等,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5.兜牢风险底线,更严标准防范化解财政国资风险。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把防范化解财政国资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财政国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力度。严格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政府举债行为,加强重大政策、重大投资项目等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持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决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保障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支出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完善县级“三保”预算审核、运行监控、风险处置等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国企发展底线。坚持多层次国企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重大债务风险报告机制,减少存量债务,合理控制增量,降低融资成本,完善企业投资、担保等表内表外风控机制,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大风控体系。聚焦“清廉企业”,全力打造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的监督协同机制。
(三)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6亿元,增长7%,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180.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88.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88.8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5.7亿元,其中:市本级预算收入6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3.1亿元(返还性收入9.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亿元);调入资金1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7.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亿元,比2022年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37.5亿元;非税收入25.5亿元。
支出安排。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5.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7.8亿元(财力安排支出98.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17.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3.6亿元(返还性支出2.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3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支出98.6亿元,比2022年增长4%。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54.9亿元,占比55.7%;项目支出43.7亿元,占比44.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9.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37.2亿元,收入总计256.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等56.5亿元,支出总计256.8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0.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51.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19.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0.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9.1亿元,调出资金、补助下级等11.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1.2亿元,收入总计8.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余0.8亿元,支出总计8.6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1亿元,其中:本年收入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1.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1亿元,其中:本年支出4.3亿元,年终结余0.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7.7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收入40.7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1亿元,当年结余6.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2.7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2.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收入32.7亿元。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69.6亿元,当年结余3.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8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开封市全市和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代编的全市收支预算具有预期性,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大审批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