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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及主要财政政策

2024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及主要财政政策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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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科学研判财政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2024年市本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024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开封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推进“十大建设”,坚持“16136”总体工作思路,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兜牢民生和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和政策效果,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市委十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全市经济财政形势、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政策性增减因素,本着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6%。这一指导性收入目标是积极稳妥的,符合全市经济发展实际,体现了“质的有效提升量的合理增长”精神要求。各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安排收入预算。在支出方面,2024年的硬性增资政策和刚性支出项目仍会有所增加,因此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集中财力保“三保”、保重点、保安全。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将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原则:一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三是勤俭节约、提质增效;四是守住底线、安全持续。

2024主要支出政策和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全市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任务,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1.全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继续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2024年市本级安排科技支出2亿元,推动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积极落实落细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助推科技攻关、产业化应用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加速积聚创新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健全鼓励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有效覆盖。充分发挥规模2亿元科创基金、6000万元先进储能材料科技研发联合基金和“汴科贷”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同省级基金的联动合作,撬动社会资金更多投入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活动。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常态化招才引智等专项行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吸引集聚高端创新人才。

2.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聚焦壮大高质量发展产业动能,落实好支持产业发展财税政策,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推动传统产业延链升链、新兴产业补链强链、未来产业建链成链。安排资金6200万元,推动专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完善冷链物流等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优化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筹措资金5000万元,积极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纵深推动“三大改造”,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筹措资金4252万元,帮助24家企业申请“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和优秀智能应用场景项目等,助力传统产业提升竞争优势。用好服务业发展和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安排资金2500万元,持续推动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招商,支持自贸区、综保区、海关等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3.持续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不断释放促进经济增长的内需动力。

——促进消费提质升级。落实省市一季度经济“开门红”政策措施,鼓励县区研究制定各类促消费政策,通过发放消费券、奖励补贴等方式,对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持续挖掘家装家居家纺、农产品和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消费潜力,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不断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筹措资金5000万元,推动完善流通体系特别是农村流通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促进农产品产销高效衔接,进一步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切实扩大有效投资。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准确把握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做深做细增发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储备,支持民生领域、城市更新和灾后重建等重点项目建设。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等政策手段,着力吸引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支持实验室体系、5G基站等创新能力提升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的统筹力度,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融资贷款,筹措资金7亿元,支持22个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区绿化“九大专项行动”,完成海绵城市三年(2022至2024年)项目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更好发挥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拉动作用。

——持续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纵深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实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发挥援企稳岗、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等政策组合效能,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领域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4.精准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完善支持政策,赢得发展先机。

——加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四个不摘”,市本级安排衔接资金1.5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措资金3.3亿元,保持粮食生产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8万亩以上。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筹措资金6亿元,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坚决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确保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290万吨以上。发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作用,安排资金1.6亿元,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扛稳黄河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开展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认真落实财政支持生态环保的政策措施,安排资金7000万元,推动精准治污减排,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安排资金3950万元,推动生态绿化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完成冬春国土绿化1.9万亩。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支持政策,安排资金8838万元,深入推进“郑汴洛濮氢走廊”建设,精细化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大力支持文旅强市战略实施。筹措资金5.9亿元,加强文物遗址保护开发和传承利用,加快推进州桥汴河遗址博物馆、北宋东京城顺天门(新郑门)遗址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安排资金2100万元,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等重点农村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安排资金4700万元,支持宋文化品牌创新提升,创新举办菊花文化节等系列节会,推动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司”改革和国有景区“三权”分置改革,加快推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

5.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确保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70%以上,优先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支持做好稳就业工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安排资金1.8亿元,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提质增效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帮扶,支持新增城镇就业6.2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以上,支持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

——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安排资金17.5亿元,进一步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支持实施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继续支持开封大学升本,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支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25.5亿元,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继续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支持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支持健康开封建设。统筹资金27.2亿元,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继续免费开展“两癌”“两筛”,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用足用好债券资金,支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等项目加快建设

——支持打造平安开封。坚持富民安民相得益彰,持续支持提升公共安全等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安排资金6000万元,支持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强化社会综合治理,着力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安排资金6000万元,支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交通安全、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提升粮油和物资储备保障水平,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群众生活物资稳定安全供给。

6.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围绕高效能监管体系和高水准风控体系“两个构建”,推动国有资本在科技创新、产业引领与资本赋能上实现“三个新突破”。完善市管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深化分类改革并着力健全出资人与纪检、审计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实施“资产优化增效计划”,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市管国有企业整体资产规模突破2400亿元。构建“一业一企一强”格局,力争国资参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实现翻番,产业类营业收入增长10%。强化投融资等关键环节监管,2024年基本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全面在线监管。健全企业重大风险识别和报告机制,持续做好监测预警和流动性风险排查。坚持优化债务结构,压降短期高成本以及非标类融资比例,确保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

(三)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亿元,增长6.6%,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201.1亿元,收入总计为365.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5.4亿元,支出总计365.1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64.7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50.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1.7亿元;调入资金17.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

市本级收入50.9亿元,比2023年实际完成数增长7.2%,其中:税收收入38.6亿元;非税收入12.3亿元。

支出安排。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64.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08.8亿元(财力安排支出94.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等安排支出14.2亿元)补助县区支出52.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支出94.6亿元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53.1亿元,占比56.1%;项目支出41.5亿元,占比43.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2.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36.5亿元,收入总计179.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47.3亿元,支出总计179.4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1.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91.7亿元,上年结转9.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1.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81.4亿元,调出资金16.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0.7亿元,收入总计11.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转1.3亿元,支出总计11.5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8.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0.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8.8亿元,其中:当年支出7.7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年终结转0.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2.2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收入56.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6.5亿元,本年收支结余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1.9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2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收入33.9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1.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2.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9.6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开封市全市和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代编的全市收支预算是预期性的,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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