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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公开】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封市加快推进居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汴京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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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开封市加快推进居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汴京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25日


开封市加快推进居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汴京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的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考察河南开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实现全市各领域的“一卡通用、一码通城”。按照《开封市推进居民一卡通项目建设实施意见》(汴政办〔2020〕19号)、《关于社会保障卡与“汴京通”融合共建的批复》(豫人社文〔2020〕68号)、《关于确定开封市为社会保障卡居民“一卡通”工作首批试点的通知》(豫人社卡办〔2020〕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7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居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汴京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民生”为宗旨,创新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按照《关于确定开封市为社会保障卡居民“一卡通”工作首批试点的通知》(豫人社卡办〔2020〕1号)的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推动河南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汴京通试点项目先行先试。
  (二)基本原则
  1.整合资源,一卡通用。按照“居民一卡通”建设的总体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部门稳步有序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不再发行重复功能和新功能的各类卡片,集约建设、共享资源、简化流程、协同运行,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
  2.统一组织,强化协作。坚持全市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系统平台和统一组织实施,强化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居民一卡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高效便民,保障安全。坚持以人为本,便民高效原则。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业务,减轻群众负担,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居民一卡通”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规范社会保障卡日常运行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居民一卡通”建设和应用的安全。
  4.强化服务,创新管理。强化“居民一卡通”民生服务功能,创新社会保障卡在身份凭证、电子证照、社会治理、公民信用等领域的应用,寓公共管理于民生服务中,逐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主要目标
  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总目标。
  2020年6月30日,进行河南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汴京通首发仪式,实现我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正式投入使用。
  2020年底前,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文化旅游、民政低保、残疾人保障、城市交通、公用事业等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2021年6月底前,实现财政惠民、工资发放、卫生健康、教育、工会、志愿公益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应用。
  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用事业领域的应用,实现个人事务办理、信息查询等方面的“一卡通用、一码通城”。探索推进部分业务在全省、全国范围内的跨地区通用模式。

二、建设内容
  按照“居民一卡通”工作总体建设思路,以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居民一卡通”应用场景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居民一卡通”各类应用场景的综合管理和服务。
  (一)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完善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的基础信息,通过线上线下综合身份认证手段,为全市“居民一卡通”工作提供个人身份认证和用卡认证服务,提供各用卡场景的个人信息核验和卡鉴权功能,加强社会保障卡应用安全。
  (二)建设“居民一卡通”应用场景管理和服务平台。对接政府机构所有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和数据,按照统一的终端设备、接口等标准规范,在全市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应用中,实现统一的身份认证、信息交换、接入控制、应用管理、业务调用等管理服务功能,为持卡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时效性和高度交互性的公共便民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居民一卡通”工作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大众的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居民一卡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大力推进管理服务创新,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市“居民一卡通”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强化协作。“居民一卡通”工作涉及范围广,覆盖人群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市政数、人社、工信、财政、教体、卫健、公安、民政、文旅、交通、医保、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推进“居民一卡通”工作。相关垂直管理部门如税务、人行、金融机构,应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考核机制、通报机制和协调机制,定期召集本级“居民一卡通”工作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居民一卡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应配套制定详细完整的“居民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和目标。
  (三)加强管理,有序过渡。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加强各部门间“居民一卡通”应用协调管理,制定服务指南,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要建立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居民一卡通”应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会保障卡与各部门已发放的各类卡片之间的平稳过渡。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身份凭证、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缴费、待遇发放等功能,创造用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支持群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协同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居民一卡通”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居民一卡通”的定位、功能、优惠、使用等知识,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顺利推进全市“居民一卡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开封市居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汴京通”)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


附  件

开封市居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汴京通”)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

一、功能定位
  在社会保障卡现有功能基础上进行“居民一卡通”功能拓展,主要分基本功能和应用功能。
  (一)基本功能
  1.身份凭证功能。持卡人在我市出行乘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参观文化旅游景点等民生服务领域事项时,社会保障卡可作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使用,并逐步实现铁路、航空等服务领域应用。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政府部门需要确认个人身份的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事项,可以持社会保障卡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和办理各项政务事项。
  2.公共管理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酒店住宿登记、个人资信证明查询、公民信用信息查询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管理功能。
  3.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功能。持社会保障卡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自助终端、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均可实现自助查询和业务办理。
  4.缴费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个人税费、社保费,以及水电气暖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公用事业缴费和行政罚款。
  5.待遇发放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待遇,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工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府人才津贴、就业创业补贴、退役军人事务补贴,农民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各类政府补贴等待遇。
  (二)应用功能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功能。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
  2.医疗健康功能。取消全市各医疗机构发行的各类就诊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全市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应用;实现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对接居民电子健康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用于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应用。
  3.城市交通和公共服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高铁、轻轨、公交、长途客运、出租汽车、社区治理等城市交通和公共服务方面应用。
  4.文化旅游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应用,在旅游景区、文化服务机构、文旅消费场所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
  5.工会会员服务功能。整合工会组织发放的一卡通卡片,凭社会保障卡识别工会会员身份,并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惠服务。
  6.志愿服务功能。整合志愿者服务相关卡片,作为志愿者的身份证明,通过社会保障卡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包括培训情况、服务时长、星级评定情况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等,并依据志愿服务记录享受公共服务机构相应的优惠。
  7.本地居民优惠功能。集成儿童、老年、教师等群体的本地居民优惠卡证功能,实现本地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交通、旅游景点、图书馆等场所享受优惠。
  8.金融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现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加油等商业领域的支付功能,探索安全便捷的理财模式,提供多层次、跨行业、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9.其他政府公共服务、政务管理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其他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一卡通用”功能,并支持各部门业务功能拓展。
  可以通过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实现以上功能。

二、职责分工
  (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开展“居民一卡通”相关应用场景的建设、管理、服务、推广工作。协调开封市汴京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居民一卡通”应用场景管理和服务平台。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党群服务中心推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政务审批和服务事项。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拟定和宏观规划,以及社会保障卡发行、服务、管理、运维保障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封市汴京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居民一卡通”应用场景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12333咨询服务热线开展“居民一卡通”咨询和投诉处理工作。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反馈和评价体系。通过社会保障卡经办各项人社业务,发放各项人社待遇和补贴。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动“信用开封”平台与“居民一卡通”应用场景管理和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公民信用信息管理。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补贴,协同推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
  (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旅游和文化领域的应用,推动旅游景区、旅游服务机构、消费场所为市民提供旅游便利服务,鼓励各旅游景区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凭证之一,实现持社会保障卡人员,按照国家相应优惠政策,享受门票优惠。在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个人身份证件范围。鼓励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有线电视费。
  (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动提高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对“居民一卡通”的认知度。
  (七)市商务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的个人商务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应用。
  (八)市科学技术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外国高端人才领域的应用。
  (九)市财政局
  推动将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工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府人才津贴等个人工资和津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十)市教育体育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教育体育领域的应用,负责协助做好各学校在校学生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协调各学校逐步停用校园卡。在体育健身场所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个人身份证件范围。
  (十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负责指导并督促各医疗机构逐步停用院内就诊卡,做好社会保障卡(含电子健康码)在医院内使用的系统对接和改造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健康码)跨医疗机构预约、挂号、诊间支付、门诊取药、结果查询、自助打印等全流程使用。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含电子健康码)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共享共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种卫健补贴。
  (十二)市公安局
  配合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在全市范围内用于出行乘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酒店住宿登记等民生服务及社会治理领域,探索实现民航领域应用。
  (十三)市民政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民政领域的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民政事务,将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实事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临时救助金等民政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以及社区治理等多领域应用。
  (十四)市交通运输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公交、汽车运输、出租汽车等交通领域应用。
  (十五)市水利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水务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个人水利补贴。
  (十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军转干部一次性待遇、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优抚抚恤补助金、困难退役军人补助等各项退役军人事务补贴。
  (十七)市医疗保障局
  深化社会保障卡在医保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的即时结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等,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各定点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应用。
  (十八)市农业农村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农业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涉农补贴。
  (十九)市林业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林业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涉林补贴。
  (二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扶贫领域的应用,将到户到人的扶贫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二十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府机关场所就餐、停车等场景应用。
  (二十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推动社会保障卡实现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功能,通过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委托银行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市总工会
  推动通过社会保障卡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
  (二十四)市残疾人联合会
  推动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办理各项残联业务,将各项到户到人的残联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二十五)市税务局
  推动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个人各项税费、社保费,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个人所得税退费。
  (二十六)市城市管理局
  指导水气暖等有关企业做好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水气暖费等工作,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应用。
  (二十七)中国人民银行开封市中心支行
  指导金融机构开展技术标准复合型和系统安全性审核,使用国产密码,拓宽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指导金融机构完成社保卡数据准备系统、发卡系统、受理终端等国产密码应用改造。
  (二十八)市金融工作局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居民一卡通”环境建设工作、开展网点增设和服务优化。
  (二十九)金融机构
  配合开封市汴京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做好“居民一卡通”的相关应用场景建设和展示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银行账户开户、激活、发放、挂失、补换、注销等工作;协助实现通过自助设备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升级、换发;提供和落实社会保障卡相关金融优惠政策,为持卡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十)县区政府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居民一卡通”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按照全市“居民一卡通”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本县区常住人口社会保障卡发行全覆盖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县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方案、“居民一卡通”工作方案和考核机制,加强“居民一卡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将“居民一卡通”纳入当地政府综合考核工作指标;组织做好社会保障卡的信息采集、发放和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建设工作,配备社会保障卡读写设备;负责推动本县区的“居民一卡通”应用开展。
  (三十一)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自业务领域的“居民一卡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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