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按照市编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封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汴编办〔2024〕65号)文件要求,结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8月15日-16日,示范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支天恒带领工作组,对金耀、杏花营等7个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对水稻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回头看”。
验收工作组按照《开封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评估验收评分细则》逐项进行打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阵地建设、查阅台账资料、执法人员知识测试等方式,对综合执法工作机制、行政执法队伍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培训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查验。
通过此次验收,全面掌握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运行的成效,摸清了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激发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探索的积极性、主动性起到促进作用,为实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覆盖,和我区深入、广泛、系统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下一步,示范区将把握工作重点,加强街道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升街道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推动改革落地见效。